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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遇陷阱怎么办
江苏号百法律顾问助维权
作者:胡婕


      网购由于其方便、快捷和相对实体店便宜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广大年轻朋友的欢迎。但是,网购有时也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如果误入不法商家精心布置的陷阱或是遭遇虚假宣传的不良卖家,不仅买不到心仪的商品,还会带来经济损失。
  王小姐平时酷爱网购,从日常吃穿到生活娱乐用品大都选择从网上购买。近日,王小姐为家里添置了一套瓷器。快递签收时,王小姐考虑到商品为易碎物品特意要求先拆封,再签收,但快递人员当场拒绝了她的要求,称公司有先签收再拆封的规定,并当场出示了相关条文给王小姐看。无奈之下,王小姐只好先签收,当包裹打开时,王小姐发现,一件瓷碗已经碎裂。愤怒的王小姐找到快递公司理论,客服人员告诉王小姐东西已经签收,商品出了事情,应该和卖家联系,签收完的货品快递公司概不负责。王小姐转而联系卖家,卖家告知王小姐商品寄出去是完好的,但是会再补发一个给王小姐。事情总算圆满解决,但王小姐不禁有些疑惑,快递公司先签收后拆封的规定是不是霸王条款呢?
  王小姐拨打了江苏号码百事通118114“法律顾问”热线进行咨询,专业律师听取情况后告知王小姐,快递公司的这种条文事实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收到快递后应先验货再签收。快递公司擅自制订“先签字后验货”的规定,实质是快递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一个格式合同条款。而许多快递行业奉行的先签字后验货的行业潜规则,实质是一个免除快递公司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律师还告知王小姐如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可以选择拒收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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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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