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进入餐饮场所就餐消费,点多点少、吃多吃少,属个人行为。在对饭菜和服务付费后,饭菜就属于私人财产,在不对他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前提下,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其处理方式。有关方面拟对就餐浪费行为进行处罚,可谓用心良苦。但任何做法必须经得起法理和情理的考验。或许,比起硬性的处罚,尝试实行 “奖励节约者”、“不浪费者就餐优惠”等政策,会来得更加实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