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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窨井夺命要有时间表
作者:奚旭初


  每一次窨井吞人,往往是前一次的克隆。安全的缺失,说到底是机制的缺失。问责会使官员警醒:城市安全也是硬任务。如果没有人为窨井夺命负责,那么城市安全就难落实,类似事件将难以避免
■奚旭初
  6月9日晚南宁遭遇强雷雨天气,47岁的万女士不幸坠井失踪,至今下落不明。10日早上,通过辖区派出所调阅监控视频,最终通过摄像头确认万女士掉进了下水道 (据6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报道)。
  回放一下路面监控视频,看一看万女士的瞬间灭顶,才知道何谓触目惊心:9日晚8时50分,路面都是积水,电动车没法再骑,万女士把车停到路边,一转身人就不见了。这些年,举凡突降暴雨,城市几乎“千市一面”:一片汪洋。而浊水横流中更有窨井成为陷阱。窨井无盖,或因早已丢失,或因雨水返冒顶走,但结局一样可怕,行人涉水,稍一不慎,即被夺命。自3个月前长沙女孩坠井身亡,到今天南宁万女士又遭不测,其间各地多次发生下水道“吞”人事件。井盖“吞人”事件频发,早已引起了不少城市对井盖问题的关注,可是为什么还会发生这种悲剧?
  马路藏“陷阱”,路人成冤魂,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事故不是意外,藏着深层原因。这些年,城市建设力度空前,但往往是只重“面子”不重“里子”。高楼大厦鳞次栉比,宽马路大广场“五十年不落后”,但在超前再超前的市容市貌后面,排水系统等看不见的东西却落后了又落后,而一到非常时刻,平时看不见的东西立马让花拳绣腿显形。另一方面,不设防的井盖又让躲过灾祸成了侥幸。窨井是城市建设设施,需要维修、保养和管护,确保其完整无损,具有安全性。但许多单位把窨井建立起来后根本不配备井盖,或是将井盖一盖就万事大吉,直到出了事故,才去追究责任。守护生命需双管齐下:补上排水能力的欠账,给井盖设防——即使有两三根铁条保护,人也不至于掉下去。如果说前者需要时间和大量资金,那么后者是可以立竿见影的。
  每一次窨井“吞”人,往往是前一次的克隆。安全的缺失,说到底是机制的缺失。而所谓机制,就是问责,使官员警醒:城市安全也是 “硬任务”,不抓或抓而乏力,就应被追责,如果没有人为“窨井夺命”负责,那么城市安全就难落实,类似事件将难以避免。完成“硬任务”,要有时间表。必须列出计划,分出阶段性目标,措施要落实到位,使公众能够看到取得的进展。一个时间表,就是将“说”真正变成“干”,对政府而言,将是一种压力,是责任和使命的 “倒逼”。而在实现窨井保护性改造之后,还应建立起更为清晰的市政责任机制,相关道路、线路的产权单位应对地面及地下附属物检查检测,形成制度,责任到人,防止出现问题时责任不清,互相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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