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低团费为饵钓的就是你”追踪
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大有可为
广东省消委会旅游服务消费体察活动受表扬,广东省旅游监管所表示将整改学习
作者:黄劼


  本报广州讯(记者黄劼)“此种做法很好,可了解到服务业对消费者服务的真实情况。”近日,原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名誉会长王宗春同志,对广东省消委会旅游服务消费体察活动报告 (详见本报6月10日A3版 《低团费为饵钓的就是你》)作了批示,对这种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表示将参考学习,加强监督整改,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据介绍,去年年底,广东省消委会组织消费体察队伍,随机抽取广东和广州5家旅游公司的5条旅游线路,进行了旅游服务消费体察。通过对体察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深入分析,揭示旅游行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规范旅游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旅游服务消费体察活动报告》,在《广东省消委会简报》2013年第4期刊登。
  该期简报引起了一些老领导的关注和重视。原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广东省消委会名誉会长王宗春同志在简报上批示:“此种做法很好,可了解到服务业对消费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结论和建议也很好。对如何进一步搞好我省旅游服务业,给有关领导提供了参考。此报告最好请省政府一位领导同志批给省旅游部门和旅行社,请他们认真研究,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我省作为旅游大省的旅游服务水平。此建议仅供省消委会领导参考。另,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大有可为。各级消费者委员会的同志,应认真贯彻中央和各级政府的有关决定,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加有声有色,抓出更大成效。当前,是抓好此项工作的有利时机。应抓住这一时机,抓出突出成效。有为才能有位。要想领导对此项工作重视,就必须努力做好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简报发出后,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广东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第一时间致电广东省消委会,请求广东省消委会加印这份报告下发到各市旅游监管所参考学习,以加强监督整改,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目前,广东省工商局正指导广东省消委会将相关情况报送广东省政府。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大有可为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