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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访辽宁省北票市工商局局长刘长友
作者:成旭东 王文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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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旭东 本报记者 王文郁
  近年来,辽宁省北票市工商局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从政府关切、百姓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着手,加强三项监管确保3个放心,通过不断完善和深化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安全消费环境。近日,记者采访了北票市工商局局长刘长友。
  刘长友介绍说,为了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食品,北票市工商局不断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推行工商监管、经营户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实施源头监控、信用监管、常态巡查、自律引导、抽样检测、专项整治、社会宣传、应急管理、网格责任、包片督查等综合治理十项措施。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突出5个重点:即突出重点食品,加强对乳制品、熟食品、儿童食品等14大类100个品种的质量监管;突出重点对象,加强对食品批发、配货站、送货车的重点监控和跟踪监管;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对城乡接合部、繁华商业区、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专项检查;突出重点经营行为,加强对落实购销台账、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自律制度的检查;突出重要标识监管,加强对食品标签、商标标识、“绿色食品”标识的重点查验。
  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北票市工商局在辖区建立了36个食品安全示范区和122个食品安全示范店。狠抓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实,全市共设立食品监管网格51个,制定了网格监管目标及考核办法,确保责任措施到位。强化经营户自律,为全市食品经营者无偿提供自查整改记录、十项自律制度公示板、索证资料档案夹和索票封皮,在经营场所公开申诉举报电话。工商执法人员认真开展“两节”市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百日行动”等十几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地规范了食品市场经营秩序。2012年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146件,实施行政告诫1320户次,抽检3类食品30批次,查扣问题食品5000余公斤。
  2011年10月22日,北票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执法人员会同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辖区某液化气站于2011年9月15日购进的8吨液化石油气进行了质量抽检,发现该批次液化石油气二甲醚超标,使用该产品会对人身、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2012年2月,北票市工商局依法对相关企业予以查处,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同期,北票市工商局对另外3家存在相似问题的企业依法予以了查处。
  为了确保消费者用上放心商品,北票市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监管:一是加强商品质量监测,严把重要商品市场准入关。抽检液化石油气、钢材、羊毛衫、成品油4类商品经营主体的重要商品28批次,依法处理不合格商品20批次。二是建立了重要商品经营主体数据库,加强动态监管。完成12大类29种重要商品经营主体信息标注593户,标注率达100%。三是引导规范重要商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在成品油、家用电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等4类行业率先推行服务和产品质量双公开承诺制度,签订承诺书174份。四是积极开展家居、家用电器行业整顿和示范店创建活动,有3户家居店被评为辽宁省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单位。五是拓宽监管领域,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全市乡镇36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共查处医疗行业侵权违法行为21件。六是引导通信、金融、医疗等31家公共企业在服务场所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并建立了消费者申诉窗口。
  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商品,北票市工商局严格清理和规范农资市场主体资格,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认真落实“两账两票一书一卡”、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农资商品销售信誉卡、诚信承诺经营等制度。坚持举办农资监管培训班和农资批发企业及农资经营大户参加的农资经营行政指导会议。支持农资连锁经营,已培育农资示范店35户。持续开展“打假保春耕”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2012年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2万元。
  刘长友表示,为全力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北票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强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开展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强化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实施合同监管,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推进广告监管,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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