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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广西乡村行消费教育惠民生
——专访广西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虹
作者:顾艳伟 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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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广西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虹为田阳县工商局消费教育基地揭牌
图2:广西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虹(右二)在南宁淡村调研

■本报记者 顾艳伟/文 文莉/摄

  6月26日上午,尽管烈日炎炎,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那满镇露美村的小广场上热闹非凡,“广西工商机关消费教育乡村行”启动仪式正在这里举行。这是广西工商机关从开展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整治到着力进行消费教育引导,强化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的一个新的开始。
  广西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虹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农村消费教育引导是广西工商机关关注民生的具体举措,全区工商机关将从职能出发,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农村消费维权,全面提升农村消费者的科学消费及维权意识,为美丽广西打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农村消费环境。
  一个月前,张虹被任命为广西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这位在工商机关成长起来的领导干部,对农村消费者怀有深厚的情感。上任伊始,她在对广西农村消费维权状况进行调研时发现,农村消费侵权案例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如何进一步加强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成为她重点思考的问题。
  张虹告诉记者,广西是农业人口大省,在5200万各族群众中,农业人口有3200万人,占全区人口63%,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另外,她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调研时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广西共受理消费者申诉2720件,其中有96件与农村消费者有关;而在广西区工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的2012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中,有4起为农民维权案例,并且均为群体性消费纠纷。
  “这说明尽管农民的消费维权意识有了提高,但都是事后维权,也反映出农村消费者事前防范能力不足,给不法商贩提供了可乘之机。”张虹说,当前广西正在大力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这是广西区党委、政府为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而做出的重大举措。“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好了,我们也有责任引导农村消费者养成一种科学、绿色的消费习惯,这一切都要靠我们通过实施消费教育引导来实现”。
  张虹据此提出,把农村消费教育工作纳入“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并将其作为广西工商机关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改进工作作风,顺应群众期盼,以此凝聚起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的强大力量。
  张虹告诉记者,广西将以“农村消费教育基地”和“一会两站”为依托,大力开展“消费教育乡村行”活动,向农村消费者普及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使他们懂消费、敢消费、会维权,同时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今年下半年,我们将重点开展消费教育基地的建设工作,为不同层次的消费者提供各类消费及维权常识,促进消费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张虹表示,消费教育基地将以青少年学生、老年人等群体和少数民族为主要对象,以中小学校、老年大学、社区为依托,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教育工作。
  此外,广西工商机关还将依托互联网及红盾网的平台,通过发挥12315中心和消委会的职责功能,以及“一会两站”、12315“五进”维权服务网络,建立科学消费指导中心,开辟消费教育指导园地,开通消费指导热线,面向消费者进行全方位的消费教育。
  在开展消费教育的同时,广西工商机关将依托各类行业协会,在经营户中广泛开展“诚信兴商”等活动。“要以行业自律教育为目的,从提高商品服务质量和规范经营入手,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张虹说,要通过开展“诚信兴商”教育引导活动,实现经营者自我规范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张虹告诉记者,党和政府历来重视“三农”问题,我国新农村建设亦进入关键时期,农村消费环境的好坏,是我国能否如期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键,广西各级工商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强化农村消费维权建设力度,本着为民求实的工作作风,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消费维权效能的全面提升,为“美丽广西”注入新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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