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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下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画皮”
青岛一家医疗研究所在网站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被罚20万元
作者:周绍华 王照重


  本报青岛讯(周绍华 记者王照重)7月2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获悉,青岛一家医疗研究所在网站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涉嫌夸大宣传,欺骗患者,被工商机关立案查处,并处罚款20万元。
  “10年治疗辛酸路、某花季少女终在我院康复。”看到医疗广告这个标题,不少人既为女孩的遭遇感到同情,也为医院的精湛技术所折服。实际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广告法》也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近日,青岛市工商局市南分局执法人员在网上监管中发现,一家医疗研究所在网站上对其经营的疾病研究、开发、咨询业务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并配有多名患者治疗前、治疗中、治疗后的图片等诊疗内容。执法人员立即锁定相关网页,前往该医疗研究所,对其网页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后,执法人员对该医疗研究所涉嫌虚假宣传的信息进行了电子取证,并立案查处。
  经深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核实了该医疗研究所利用网络等媒介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由此,也拉开了市南工商分局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集中行动的序幕。
  据了解,市南工商分局正在开展为期3个月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集中整治行动,将集中严厉查处在媒体发布广告中使用绝对化语言、不科学断言作虚假宣传、夸大疗效,利用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虚假的证明等行为,切实为消费者的营养保健和寻医问药创造一个良好的媒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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