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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众宣传日:又一个好契机
作者:王建新


    ■王建新
  今年7月8日,是首个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我们为中国保监会做出的这一决定叫好,同时,我们也坚信,对于促进中国保险事业发展来说,这又是一个好的契机。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2011年的年保费收入1.43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居世界第六位。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的保险密度——指按当地人口计算的人均保险费额,为163美元,居世界第73位;保险深度——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3.8%,居世界第56位 (以上数据均来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国保险业竞争力报告(2012-2013)》。这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去甚远,与《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2015年,全国保险保费收入争取达到3万亿元。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2100元/人”仍有差距。这也说明,我国是保险大国,但绝非保险强国。
  要想成为保险强国,公众保险意识的提高是根本。而要想提高公众保险意识,宣传保险知识,普及保险知识,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在生活中,我们发现,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几元、几百元的实体商品时,往往会反复研究,认真比较,有时为几元钱让利不惜与经销商争个面红耳赤。但购买上千乃至上万元的保险产品时,却往往完全听信保险营销人员所述,有的甚至连合同也不仔细看就贸然签单。还有的消费者不是为了保障购买保险,而是为了“增值”“分红”等购买保险产品,将投保当作生财之道,从而与保险的本质背道而驰。
  保险知识需要宣传普及,我国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制定的法律法规、出台的政策措施等更需要广泛宣传,后者对提振保险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刺激扩大保险消费至关重要。我国2011年的人均GDP按购买力平价已经突破7000美元。从国际经验看,一个国家人均GDP在5000到1万美元的阶段,往往是保险业快速发展的阶段。因为在这个阶段,居民的消费更多从衣食住行等有形商品转向安全保障、养老医疗、教育娱乐等无形商品,保险的需求会出现大幅增长。
  强烈的保险需要和充分的保险实力,之所以没有转换成实际的保险购买力,与当前保险行业存在着的销售误导、拖赔惜赔等老大难问题有关。利用保险公众宣传日,集中、充分、全面地宣传我国在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的成就、采取的措施,披露一些典型侵权案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给不良经营者以震慑,给消费者以信心,这对促进中国保险事业持久进步大有裨益。
  全面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工程。设立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只是这项工程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以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为契机,以提高公众保险意识为目的,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变换各种形式讲,相信保险意识深入人心之日必会到来,到那时,中国保险的消费环境必将焕然一新,中国保险事业也必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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