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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短路汽车自燃 换车
作者:臧红杰 许小震 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臧红杰 许小震 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工商局汉台分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去年8月,汉中市汉台区消费者黄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以9.9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小轿车。今年5月16日晚9时许,黄先生停放在小区院内的小轿车突然发生自燃,幸好被小区保安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并及时赶到现场,将火扑灭。
  第二天,黄先生联系经销商,要求赔偿。对方只答应修复,不赔偿损失。无奈之下,5月21日黄先生向汉台工商分局申诉。
  工商人员经过走访调查,最终确认,车辆自燃是由于经销商为该车加装的雾灯线路短路引起的,消费者黄先生无过错,经销商理应进行合理赔偿。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同意为黄先生调换一辆同款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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