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热水器安装不牢固砸伤消费者赔3万元
作者:张恒 王冰


    ■王冰 本报记者 张恒
  新买的热水器,第一次使用,就掉下来砸伤了消费者。虽然经大连市中山区消协调解,最终获赔3万元,但大连消费者张先生仍然觉得异常郁闷。
  7月初,张先生在大连市中山区一家商场购买了一台价值1899元的热水器,安装人员上门为其进行了安装。当晚洗澡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热水器掉落将张先生砸伤。张先生到医院拍片检查,发现胸椎第七节骨折。张先生将情况反馈给商家要求赔偿,商家以自己没有责任为由拒绝赔偿。无奈,张先生投诉到了中山区消协。
  经中山区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调解后,该商场承认了是工作人员没有将热水器安装牢固,导致热水器掉落将人砸伤的事实。经多次调解,该商场最终同意赔偿张先生住院费、误工费共计3万元,张先生对此结果表示同意。
  大连市中山区消协相关人士提醒,一些商家将家用电器销售给消费者之后,对其后续的上门安装,往往认为自己并不需要承担太多责任,更有个别商家认为安装是免费行为,所以在安装时草草了事,不考虑由此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的意外伤害。事实上,商家不仅要对自己销售商品的安全性能负有责任,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行为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害后果也同样负有责任。中山区消协提醒消费者,遇到因购买商品和享受商家提供的服务而带来的损害后果要及时进行索赔,或者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B1 版:家电·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热水器安装不牢固砸伤消费者赔3万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