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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占道成公害
作者:刘文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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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僵尸”占道乱象

■本报记者 刘文新 文/摄

  在山城重庆的一些道路旁边甚至人行道上,时常可以看到一些长久不挪窝的机动车,一停就是几个月甚至几年。这些废弃车辆的车身大多锈迹斑斑、蓬头垢面,一些市民形象地称之为“僵尸车”。此类车辆占道既浪费了公共资源,也影响城市的市容市貌,还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然而,记者了解到,由于交警、城管等相关部门对此类车辆尚无明确的处置措施,以至僵尸车越停越多,甚至成了城市新公害。

旧车占道

  “这台僵尸车至少在这里停了半年。”家住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四季花园小区的一位业主罗先生日前告诉记者,每次经过小区外的西郊路,总能看见一辆布满灰尘的小轿车停在路旁,半年多来从没挪窝。
  记者驱车来到西郊路,看到路旁确实停着一辆挂着重庆本地车牌的小轿车,满身尘垢,连塞在挡风玻璃处的小广告上都布满了灰尘。小车车头油漆已经脱落,大片锈蚀,车身左侧还有明显撞击形成的凹槽。
  连日来,记者在重庆市主城区随机调查发现,僵尸车占道并非个别现象。7月23日,记者在该市南岸区康苑小区周边甚至看到了近十辆僵尸车。
  一辆车牌为渝C8A029的奥迪轿车停在人行道上,其挡风玻璃碎裂,左侧保险杠脱落,两个前胎已经瘪气。
  一辆橘黄色的切诺基停在路边,没有车牌,车身满是污垢和锈迹,左侧两个轮胎完全瘪气。附近一家汽车修理厂的老板告诉记者,这辆车去年曾经被盗,两个月前追回来后便拖到该厂维修,发现电瓶及传动轴等关键部件都已拆走,维修要花七八万元,车主觉得没有必要再修,把车扔在路边后便再也没有露面。
  在切诺基的斜对面,是一辆车牌为渝AD0408的长安小货车,两个前轮已不见踪影,后车厢上打着“联塑管道”的宣传标志,车厢内塞满了枯树枝。旁边一位经营盒饭的摊主告诉记者,小货车停在路边已半年多了,从来没有人过问过。曾经有顾客开玩笑说:“你怎么在垃圾站旁边卖起了盒饭”。

市民抱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市民对僵尸车意见最大的是此类车辆长期占据路旁停车位,浪费了公共资源。网友“风影”、“龙在飞”说,渝北区加州城市花园附近的道路上也停有僵尸车四五辆,占据了宝贵车位,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上述四季花园小区业主罗先生也对记者说,小区附近的那辆僵尸车就停在路旁,早晚高峰时,小区居民出行都会受到影响。
  记者还发现,有的僵尸车停在居民小区内的路旁,占据了消防通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如在永川区五洋都市庭院小区内的一条消防通道上,停放着一辆车牌为渝C34343的旧吉普车,3年多来就一直没挪窝,业主对此意见很大。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多次要求车主挪车,但车主均以各种理由拒绝。

车不抵“债”

  为什么会出现僵尸车现象呢?它们到底是谁的?
  7月25日,记者联系到了一辆停放在大渡口区茄子溪的僵尸车的车主,他坦言他的“千里马”3年前有4次违章罚款没有及时处理,产生了较高的滞纳金,后来又欠缴2300元的路桥费,也产生了较高的滞纳金,想到车子用了快10年了,值不了几个钱,索性就甩在路边不管了。
  重庆再生资源物流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分公司经理马孝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僵尸车主要是一些接近报废或已报废的车辆,车主为了逃避缴纳相关费用,干脆将车辆丢弃不管。“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车主按法定程序报废或许还要倒贴钱。”马孝富进一步分析说,如果车况不好,二手车一般很难脱手,而如果做报废处理,相当于“卖废铁”,所得或许还不足缴清所欠费用。
  此外,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法制宣传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除了费用这块,一些车辆虽然未达到报废标准,但是车主在外地,或是涉嫌偷盗车辆,也可能导致僵尸车现象发生。

处置困难

  “目前重庆市还没有针对在公共场地长期停放机动车的处理办法,这给僵尸车处理工作增加了难度。”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法制宣传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根据相关法规,机动车的停放如果影响了正常通行,比如停在机动车道上,交警可以对车主进行处罚,或者强行将车辆拖离,但如果车辆停在空地、人行道或者小区周边的免费停车位上,即便它是辆僵尸车,交警也不能采取上述措施来进行处置。
  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卫处处长袁洪涛则表示,按照市民的普遍理解,人行道上的各种乱象也应该由环卫部门负责管理,但按照相关法规,凡是和车辆沾边的,环卫部门基本都没法去管,“因为僵尸车和普通的垃圾更是有着本质的区别,不能用清扫的办法来解决”。

●支招

先公示再处理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贺天强认为,只有物权所有人才具有处置物权的权利,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处理。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交警部门可以将其拖走,而对停车场那些长久不挪窝的车辆,停车场可以起诉车主。而对马路边的僵尸车,有关部门可以通过登报公告的方式联系车主或其亲朋好友,无人响应后再拖离处理,之后还可找质检部门检测车辆状况,鉴定是否可予以强制报废。

●背景

僵尸车多有劣迹


  据《南方日报》报道,7月23日,深圳市交警在全市开展首次“僵尸车”整治行动,共清理占用公共道路停放的僵尸车150辆,同时登记了26辆停放在小区、经营性停车场的僵尸车。据介绍,这些僵尸车多有劣迹。经初步查实,在被清查车辆中,有119辆为年审过期,占清查总数的86.9%,强制报废12辆。

●提醒

坐等报废行不通


  僵尸车中,有的属于已过使用年限的报废车,还有的因违章“债台高筑”。那么,车主是不是可以借交警之手,强制报废车辆,从而达到消除违法记录的“洗白”效果?
  对此,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即便车辆被强制报废,其车牌登记信息所涉及的违法信息依然存在,车主必须接受处理,否则无法办理新车购买、二手车过户业务。此外,如果车主想处理已被强制报废车辆的“前科”,可前往交警部门开具强制报废证明,并办理注销登记(报废)手续。

●常识

报废手续如何办


  那么,车辆注销登记 (报废)手续如何办理?记者了解到,各地车辆管理所可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报废)手续。前往办理时,应当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取得《机动车回收证明》,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填写表格即可办理。

(刘文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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