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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多点执业是一把双刃剑
作者:叶祝颐


    ■叶祝颐
  近日深圳市卫人委正式将《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报送给广东省卫生厅,这个实施细则一旦获批,深圳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医师就可以自由走穴,无须原单位同意,便可在深圳其他医疗机构执业。
  从2010年开始,广东省便率先试行医师多点执业,但是一条“必须经原单位同意”的条件拦住了许多公立医院医生的多点执业梦。深圳拟允许医生自由“走穴”,不需经过原单位同意,执业地点数量不限。此举意味着医生将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有利于破解医生多点执业瓶颈,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患者不用去大医院也能看名医,也可以增加医生收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化解开大处方、吃回扣的利益冲动,让他们从以药养医转向以技养医,凭本事吃饭,多劳多得,其积极意义自不待言。但是,在笔者看来,医生多点执业也是一把双刃剑,需要理清几个关键问题。
  其一,与原单位的关系问题。虽说深圳新规说,医生走穴不用征得原单位同意。但是,按照现行管理制度,公立医院医生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医生多点执业以后,其在原单位的编制是否保留,其工作量如何考核,工作日程如何衔接,在原单位的待遇如何核算,都要有一揽子制度安排,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更不能耽误本职工作。如果医生身在曹营心在汉,把本院患者丢在一边外出走穴赚外快是不负责任的。
  其二,医生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吃五谷杂粮的人不是永动机。医生多点执业,医生频繁走穴,会不会影响医疗质量?医生走穴可能出现医生对其他医院医疗设备不熟悉,对患者情况不了解的情况。由于医生身兼多职,就会出现看完病就走,才离开甲医院手术室,又奔向乙医院手术室的情况。由于时间紧迫,对患者前期治疗与术后观察与随访,也可能出现照顾不过来,处理不当的情况,甚至可能酿成医疗事故、引发医患纠纷。这些问题显然不可小视。
  其三,医生报酬问题。医生身兼多职,横跨几大医院,在多个地方拿工资。其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如何确定。多地拿工资,其工资收入如何纳税,都是现实问题。这些既需要当事各方在协议书中注明,也需要配套措施规范。
  总之,医生多点执业是一把双刃剑,它需要完善的制度规范,需要各医疗机构之间通力协作,更需要医生讲医德,讲责任,不能只顾走穴利益,不管走穴责任。如此,才能把医生多点执业的好事办好。如果医生多点执业只剩下多点创收,将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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