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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产中介借楼市限购令捞金
作者: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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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吴采平
  2011年2月,武汉开始实施楼市限购令,外地户籍者若想在武汉购房,须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或社保证明。今年上半年以来,随着武汉楼市的火爆,在一些楼盘销售人员的牵线下,不少房产中介机构做起了帮外地人代缴社保、办假购房资格的生意,借以规避楼市限购令。对此,相关职能部门提醒购房者,只有具备真实的劳动关系才能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挂靠“空壳”单位缴纳社保是违规行为,也无法通过审核,一旦查出购房资格造假,那么房屋购买合同将不能备案。

案例:花钱买资格并不可信

  消费者聂先生今年3月24日在武汉市洪山区世纪家园看上了一套93平方米的房子。聂先生是河南南阳人,在武汉不具备购房资格。然而,开发商的置业顾问小王向聂先生承诺,只要交6000元钱就能找房产中介公司为聂先生办理一年的纳税证明,以此取得购房资格。在小王的游说下,聂先生交了2万元的购房定金。
  5月份,小王致电聂先生称,此前找中介机构办理的纳税证明“出了点儿小问题”,建议聂先生再交1.2万元,重新找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为他补缴一年的社保,并承诺最快5月底就可以搞定。聂先生前往售楼处找到小王,其向聂先生保证,如果这次再办不好社保,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房。无奈之下,聂先生只好同意再交1.2万元补办社保。
  令聂先生没想到的是,小王承诺“绝对没问题”的社保证明至今仍没能办下来,聂先生多次找开发商交涉,表示要退房,却遭到拒绝。
  记者从武汉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共收到46起涉及房产中介的投诉,不少投诉人跟聂先生的情形类似,都是交给置业顾问一笔费用补缴社保以规避限购令,没想到购房资格没办下来,钱却打了水漂儿。

调查:中介借限购令捞金成潜规则

  近期,记者先后以外地购房者的身份暗访了武汉市洪山区、武昌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10多个楼盘,向开发商咨询能否办理假购房资格。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御景苑售楼部,置业顾问告诉记者:“非武汉市户籍的购房人在武汉买房属于限购范围,想要获得购房资格,必须有一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但是,只要你确定想买房,我们可以帮你取得购房资格,只是需要你出一定的费用。”
  在武汉市洪山区、武昌区多家楼盘售楼处,销售人员均向记者表示,由开发商联系房产中介机构补缴个税或社保,都可以绕开限购令取得购房资格。办理费用大约在1万-2万元,其中一部分费用须上缴相关部门,另一部分为房产中介“打通关系”的劳务费。
  对于这一说法,记者在暗访房产中介机构时得到了印证。在记者的调查中,多家房产中介机构均表示,只要交6000至8000元的费用,就可以帮忙办理一年的纳税证明,交1万至1.5万元,就能补齐一年的社保。
  对此,武汉市洪山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刘爱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帮人补交个税或社保,其实就是找一家“空壳”公司,将购房者当作该公司的员工,由公司为其代交个税或社保。此类公司补交个税或社保都是按照最低标准缴纳,交一年个税实际上最多只需2000元左右,而补缴一年社保最多只需3000-4000元,购房人多交的费用都被房产中介机构纳入囊中。

相关部门:资格造假购房合同不能备案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按照现行规定,只有和就业者具备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才有义务为就业者缴纳社会保险。中介公司承诺的所谓补交社保,相当于花钱买工龄,这是被明令禁止的,也不可能通过购房资格审核,外地人通过这种方式来获取在武汉的购房资格是行不通的。
  7月18日,记者致电武汉市地税局了解到,个税必须由单位代扣代缴,地税部门不受理个人缴纳所得税。至于房产中介机构承诺可以代办纳税证明,武汉市地税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切不可轻信”。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场处相关人士则表示,根据限购令的规定,外地购房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纳税或社保证明,如果一旦发现伪造材料绕过限购令,那么将不予进行合同备案。
  湖北诚智成律师事务所祁松涛律师认为,为购房而虚构工作经历、骗取纳税证明等行为属于欺诈。如果有人举报或主管部门查实资料有假,那么买房人不仅会有不光彩的失信记录,买房资格被取消,而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很多购房者是在交了定金或付了首付之后才去办理纳税或社保证明,如果因为提供伪造材料而无法完成合同备案,那么购房定金不一定能顺利拿回,这要看造假行为是受置业顾问引导还是自己主动造假,免不了跟开发商还要有一番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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