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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实施节点起波澜
作者:李方


    ■本报记者 李方
  记者最近在北京汽车市场采访时发现,绝大多数消费者还没有意识到,将在今年10月1日实施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对目前所有在用私家车均不适用,对于10月1日前购买的私家车也不适用。
  有关人士指出,将在用私家车排除汽车三包保护之外,显失公平。而据汽车三包起草人之一、国家质量监督总局质量司副巡视员汪立昕介绍,汽车三包规定不具备法律回溯力,10月1日之前购买的家用汽车,不能享受三包规定的权利;只有在10月1日之后买的家用车,才能享受三包规定的权利。

损失计算

  目前,国内汽车厂家承诺的新车质量担保期大多数是2年。汽车三包规定:新车质保期最少为3年。按照汽车保养平均价格推算,如果质保期少1年,消费者维修费多支出的部分,就在1000元以上。
  汽车三包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车辆出现严重质量故障,修理2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车或换车。但“十一”前购车的消费者,一旦汽车质量出现问题,依据现有法律框架,不享受退、换车权利。虽然退换车的概率是万分之一或更小,但摊到个人头上就是“中彩”的100%。
  10月1日之后实施的三包规定,家用汽车所有易损件都有质量担保期;在质保期内,易损件故障均可免费更换或修理。但实施三包前的家用汽车,都得自己承担相关费用。
  一些在用车消费者闻听此讯,忿忿不平:发动机、变速箱过了两年保修期,4S店给我新换的易损件,为何不受三包保护?

反应不一

  对于三包实施时间节点,消费者的反应不一。
  记者在北京部分4S店调查时了解到,听到现在买车不受新三包保护,部分消费者表示,那就再忍两个月,等“十一”之后再买。但是,摇号即将到期的消费者,因无从选择而备感无奈。
  更令记者困惑的是,还有不少消费者并没听说过汽车三包政策。他们解释说,“车出了问题再说;考虑太多,就甭买车了。”
  一些对市场颇有研究的消费者断言,实施三包后,车价会有上调;而现在正处于销售冰河期,厂商加大促销力度,可以抵消”短一年“三包所造成的损失。
  然而,记者从资深汽车专家王凯明得到的回复是,“实施三包规定有利于促进市场有序竞争、良性发展,带动汽车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所以实施三包规定不会,也不应该对车价造成多少影响。”
  耐人寻味的是,很多4S店的销售顾问并不知道三包实施的时间节点。由此看来,汽车三包最关键的环节——4S店,准备工作并未到位。

提前三包

  汽车三包实施节点的消息如果大面积扩散,那么8、9月,国内家用汽车市场销量很可能发生锐减。
  一些汽车生产厂家准备提前宣布实施汽车三包,以避免销量损失。
  目前,已提前宣布实施三包的厂家只有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北汽去年3月推出“E系列”汽车的同时,公开承诺执行三包。当时,质检总局的三包规定还未出台。今年5月,该公司推出“坤宝”汽车,又一次公开承诺执行三包规定。而长安马自达从今年7月1日实行的新三包则适用于其生产销售的全系产品。
  据权威人士透露,从9月1日起,将有更多的汽车厂家宣布,提前实施自己的三包政策。
  越来越多的厂家意识到,提前实施三包,动作越快,就越有可能获得更多额外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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