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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奶企垄断故技重演
作者:任震宇


  国家发改委向垄断企业开出天价罚单,这不应该是一个结束,而应该是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制度的开始,要形成官民联合作战的社会氛围,要用反垄断的利剑斩断操纵价格的黑手
■任震宇
  8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操纵价格的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美素佳儿)、恒天然、惠氏、贝因美、明治等乳粉生产企业开出反垄断罚单,认定这些企业均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转售商品的价格或限定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行为,罚款金额高达6.6873亿元。这一事件目前仍在持续发酵。
  早在国家发改委宣布对上述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时起,部分奶粉企业如贝因美、美赞臣、多美滋、惠氏等就纷纷宣布降价,当时即有人指出,这些企业宣布降价的目的是为了降低姿态,以“良好表现”换取行政部门的减轻处罚。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采取的降价措施恰恰也是以“统一降价”的形式出现的。
  国家发改委本次针对奶粉企业开展的反垄断调查,其原因不仅是因为它们连续涨价,定价过高,而是因为其凭借优势市场地位,限制经销商竞争,操纵价格。处罚的主要目的并非逼它们降价,而是震慑这些企业,使得其不敢再肆无忌惮地操纵价格。
  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奶粉企业还有操纵价格的行为,那么针对它们的反垄断处罚就没有达到目的,因为今天它们可以为减少惩罚而操纵价格降低,那么明天等风声过去后,还可以故技重施,又玩起操纵价格的把戏。
  要让奶粉企业不敢,或者不能再操纵价格,不能靠巨额处罚毕其功于一役,更不能仅指望其承诺,而是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一种让其不敢或者不能再操纵价格的制度。
  虽说要建立一种让处于强势地位的上游企业无法向下游企业施加价格影响力的制度很困难,但并非毫无可能。除了严格执法,行政机关在这方面是大有可为的。比如,国家发改委可以向社会公布反垄断调查中掌握的垄断企业实施价格操纵行为获益情况,以便于消费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这对垄断企业将是一种威慑:如果再度实施操纵价格行为,不但要支付行政罚款,还可能要应付全国无数消费者提出的民事索赔。
  或者,行政机关还可以出台悬赏制度,鼓励知情者举报垄断企业操纵价格的行为。如果其能提供确凿证据,并经过调查认定属实,则可以从对垄断企业的罚款中拿出一定的比例,对举报者进行奖赏。这一制度不仅在于鼓励知情者积极举报,更重要的是在于能够破坏垄断企业与经销商之间作为利益同谋的信任关系,提高操纵价格的机会成本,迫使其放弃操纵价格行为。
  国家发改委向垄断企业开出天价罚单,这不应该是一个结束,而应当是一个开始,是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制度的开始。假若在法律之外,进一步完善反垄断的相关制度设计,切实降低消费者的反垄断成本,充分调动消费者的反垄断积极性,形成官民联合作战的社会氛围,让每一家有借垄断行为发不义之财念头的企业都明白:若伸出操纵价格之手,落下来的将是反垄断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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