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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电动车没有电池 和解
作者:陈进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陈进 记者洪敬谱)安徽省明光市消费者朱先生在参加的家居建材砍价会上,幸运地抽得了特等奖——电动自行车一辆。当朱先生前往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提取奖品时,却发现奖品电动自行车没有电池,朱先生必须额外支付600元电池费。经明光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商家给朱先生提供了新电池。
  8月1日下午,明光市消协接待了来访的消费者朱先生,他郁闷地称自己获得的奖品被“砍”了。原来,今年7月下旬,朱先生参加了某大型家居建材砍价会,在活动现场幸运地抽得特等奖某品牌电动自行车一台。所买的家居产品价格较为便宜,又喜获大奖,朱先生十分高兴。然而,当朱先生前往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提取奖品时,却意外发现,作为特等奖的电动自行车居然没有电池,朱先生必须额外支付600元电池费。朱先生对此难以接受,获奖时他专门询问过主持人是否有电池,对方答复称“有”,另外,宣传单上也没有说奖品是没有电池的。
  明光市消协工作人员受理申诉后,迅速联系到该砍价会的负责人杨先生。杨先生表示,可能是电动自行车专卖店与活动主办方沟通有误,他将积极协调电动自行车专卖店为消费者提供电池。
  8月2日,在明光市消协的调解下,活动主办方负责人杨先生告知朱先生,电池问题已经协调好,朱先生可直接前往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提车。同时,杨先生代表活动主办方向朱先生表示了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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