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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4天内发生两起小区泳池人员伤亡事故
泳池漏电敲响安全警钟
作者:刘文新 贾君 尹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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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南岸区世纪阳光小区游泳池已暂停营业
■本报记者 刘文新文/摄
  近期,酷热灸烤下的山城重庆,4天内发生两起小区游泳池漏电事故,导致1人死亡4人重伤。警方初步调查显示,这两个小区的游泳池均未获得合法资质,水泵漏电可能是“罪魁祸首”。专业人士提醒市民,一定要到有合法资质的游泳池游泳,如果遇到他人触电情况,绝不可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这样不仅会使触电者两次充当导体,加重损伤程度,救助者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漏电致人伤亡

  8月14日,重庆气温高达40度。晚上7点45分,重庆南岸区世纪阳光小区游泳池突然传出一阵惊呼声,20多个泡在水里的男男女女争先恐后爬出泳池,不少人还尖叫着“游泳池里好麻人哟!是不是漏电了?”
  泳池救生员龚某起身去关水泵等电路设施时,有人指着深水区喊道:“快看!水里还有人,一个女娃子沉下去了。”随后,只听“砰”的一声,一个年轻小伙子跳了下去。
  让大家没想到的是,小伙子不但没能把遇险的小女孩救上来,他自己也沉了下去,连一个扑腾动作都没有。
  龚某急忙用网勾把俩人勾了起来。送医途中,救人的小伙子停止了呼吸。小伙子名叫谭俊,年仅23岁。被救的小女孩叫谢雨彤,年仅10岁,经医院抢救一天一夜后,脱离了生命危险。
  3天之后,悲剧再次发生。8月17日晚上7点20分,重庆铜梁县阳光水岸小区游泳池里,一名小女孩扶着不锈钢扶手准备上岸,突然触电倒在了水里。紧接着水池中的一个小男孩身体突然僵直并沉了下去,岸上一位名叫李良华的业主见状跳下去救人,也被电流击倒在水里。8月19日,记者了解到,伤者很快被送往医院抢救,小女孩和救人的李良华已脱离生命危险,小男孩则一直在重症监护室,至今昏迷不醒。

疑因水泵漏电

  世纪阳光小区游泳池漏电事故发生后,南岸区警方、区安监局、区体育局等部门对事故原因展开了调查。
  南岸区体育局副局长李真平告诉记者,该泳池的水泵直接接在水里,抽水用的电线只是简单地用胶布粘贴在近水位置,设施极为简陋且不符合标准,水泵漏电很有可能是泳池带电的主要原因,目前这一猜测还有待进一步确认。
  李真平介绍说,今年5月1日,游泳池被国家体育总局17号令列为高危体育场所,属于重点检查单位,必须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但出事泳池没有取得这一许可证。区体育局工作人员曾走访过该小区游泳池,发现该游泳池相关设施没有达到取得合法资质的条件,“由于体育局没有执法权,不能对其予以取缔,只能监督劝导”。
  李真平还介绍说,该局近日会同区有关部门对辖区的小区游泳池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现不少老旧游泳池都没有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设施较为陈旧。
  记者了解到,铜梁县安监局和电力公司的技术人员也已对阳光水岸小区泳池漏电事故展开调查。调查人员初步分析,漏电原因可能是水泵或路灯漏电所致。据铜梁县卫生监督所所长陈国庆介绍,该游泳池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查不达标,发生事故时还处于整改阶段。“游泳池漏电的情况极少发生,因为游泳池设备按规定都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一旦漏电就会自动跳开断电。”重庆天鸟游泳池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蔡瑞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老旧游泳池水循环系统多采用壁挂式水泵,电线会接触到游泳池里的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救生员无证上岗

  为了保障游泳者的安全,国家体育总局规定,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泳池至少应配备2名持证救生员;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每增加250平方米增加1名救生员;另外每个泳池必须设有一名流动救生员。连日来,记者在重庆市走访了解到,许多小区游泳池多数未配备持证救生员。
  8月19日,记者从世纪阳光小区调查了解到,游泳池发生事故时值班的救生员龚某是一名兼职的大学生,“不清楚他有没有救生员上岗证”。
  记者在洋河南滨小区游泳池看到,其公示栏里有卫生许可证和检测报告,但救生员的从业资格证一栏为空白。
  记者调查了解到,有不少小区游泳池的救生员是由物业公司的职员临时调整上岗的。“因为我会游泳,所以公司派我来做救生员。”在九龙坡区一小区游泳池,救生员老张告诉记者,他没参加过救生培训,是物业公司临时把他抽调过来的。
  重庆市体育局副局长徐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针对近期发生的游泳池安全事故,该局将加大对游泳池安全管理力度,对全市游泳场所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加强救生员培训工作,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记者发稿前了解到,8月19日,针对阳光水岸小区泳池安全事故,重庆铜梁县政府组织安监、国土、卫生、体育等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了会议。目前重庆铜梁县辖区内的游泳池已经停止营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全县的游泳场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由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够开放。

●提醒
选择游泳场所要查验资质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工商局获悉,市民对游泳方面的申诉近期持续上升,其中涉及网上团购游泳票和游泳优惠券的申诉也有增加。北京市工商局 “12315”和市消协“96315”两条热线联合提示,要选择具有相关资质、信誉良好的游泳场所游泳,同时注意保存相关付款凭证。
  有消费者反映,在一家即将开业的健身中心办理了一张价值3000元的游泳卡,商家告知3个月后正式开业。消费者如期前往健身中心去游泳时,却被告知游泳馆设备还不齐备,不能给消费者提供游泳服务。消费者与商家多次协商退卡未果,无奈之下拨打12315热线进行申诉。经工商部门调解,健身中心退还了消费者办卡的全部费用。
  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接到40余件与游泳相关的申诉,主要问题是,游泳馆设施不具备或不符合安全要求;消费者办理的游泳卡未到使用期,但是商家不予提供服务;商家停业或变更经营地址,导致消费者不能或不便继续接受服务;消费者办理游泳卡时,约定提供的赠品商家一直拖延提供等。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游泳卡前,一定要实地考察游泳馆设施是否齐备;应注意了解游泳卡使用的限制条件,如卡的有效期限、游泳时段等,最好以文本的方式保存下来,并加盖经营场所公章。同时,注意保存相关付款凭证,以便权益受损时维权;团购游泳票和游泳优惠券前一定要对团购网站的主体信息进行确认,同时仔细阅读团购说明,并保留好相关凭证。 (贾君)

●常识
绝不可手拉触电者

  重庆儿童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洪思琦介绍说,如果遇到他人触电情况,救助者一定要沉着冷静、迅速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绝不可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这样不仅使触电者再次充当导体增加电流的损伤,救助者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正确的救护方法是,首先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果伤者昏迷,心脏停跳,要立即做心脏按压。如触电发生在家中,应迅速采取拔去电源插座、关闭电源开关、拉开电源总闸刀的办法切断电流。触电者如果与电线或带电体连接紧密,无法挑开,只能用大的干燥木棒将触电者剥离。
(尹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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