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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家4S店卖车强搭保险
作者:郑梦超


    ■本报记者 郑梦超

  汽车品牌4S店,近年来成为消费者买车的首选场所。连日来,记者在北京十余家不同品牌的4S店采访了解到,卖车强搭保险的现象很普遍。专家认为,4S店此举涉嫌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

搭售保险

  北京市民吴先生准备近期更换一辆新车,在去多家4S店看车过程中,他发现了一条潜规则。“实在是霸道,如果不在4S店购买保险,就不卖车。”8月12日,吴先生对记者说,几家知名4S店的销售人员告诉他,除了要在店里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外,还至少要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及机动车盗抢保险四大商业主险,否则别想购车。
  吴先生说,以北京首汽腾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例,其销售人员称,要在该店买车就必须在中国人民保险车险、太平洋保险车险、华泰车险、平安车险或紫金车险中选择购买其中一家公司的相关保险,否则就不卖。“我对自己的驾驶技术十分自信,而且有地库停车。这几年我只购买交强险,费用没超过1000元。可现在按照4S店的要求,我至少要花8000元。”打算全款购车的吴先生认为,4S店强卖保险的行为明显不合理。
  4S店卖车搭售保险现象是否普遍?8月13日,记者就此前往北京市十余家不同品牌的4S店调查发现,其中绝大多数要求消费者购车必须在店内上保险。而一些生意较为冷清的4S店则表示,可以不在店内购买保险,但那样的话,必须加价购买装饰或在新车优惠幅度上有所降低。
  “买车不在我们店上保险?不可能!”一汽大众冀东丰4S店销售人员赵某对记者说,“上次有个客户已经刷卡交了全款,就是因为不肯在我们这买保险,最终我们给他退了款。”赵某说,公司规定购车客户必须要上交强险及4项主险,可从阳光保险、中国人保和太平洋保险车险中选择。
  福特北京中汽福瑞4S店销售人员薛某更是直言,“在我们店买车必须要上全险,否则不卖车”。
  连日来,记者以购车人身份在宝马京顺宝4S店、斯柯达君奥达4S店、上海大众真浩泰4S店等处咨询时,其销售人员也给出了类似的答复。

牟利手段

  4S店为何要强制搭售保险呢?针对这一问题,记者也进行了调查。“厂家对投保率有考核,要求新车必须100%上保险。”一汽奥迪国服信奥兴4S店销售人员刘某对记者说。对记者提出的为何厂家要考核投保率的问题,刘某未予作答。
  东风标致航天致诚4S店、上海大众真浩泰4S店销售人员也向记者表示,卖车搭售保险是厂家下达的任务。
  其他几家4S店还给出了不同的解释。“现在新车价格太透明,竞争又激烈,我们靠卖车根本不挣钱,卖保险还能带来些利润。”一汽大众冀东丰4S店销售人员赵某说,“您在我们这儿上保险后,出了事故理赔会非常方便。只要把车一放,其他的事不用您管,修好车直接开走。”记者问:“这样一来,4S店是不是也可以多挣些修车费?”赵某表示:“是这个意思。”“虽然是搭售保险,但消费者也是受益者,今后您修车理赔是一条龙服务。”京顺宝4S店销售人员石某说,如客户绕过4S店上保险,一旦发生较大事故,保险公司通常会出现场,拒赔率相对较高,“如果在店里上保险,一旦出现事故后可以直接到店找驻店定损员办理定损直赔”。

直赔不便

  在4S店上保险与通过其他途径上保险是否有区别?8月15日,记者就此致电上述中国人保、中国平安及太平洋保险公司客服热线进行咨询,得知在4S店购买车险与通过其他途径购买车险在定损、理赔等方面并无区别。
  据记者了解,目前各大车险公司均推出电话直接投保方式,除新车第一年投保9折优惠外,还可在此基础上继续优惠15%。对此,上述3家车险客服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说法,并表示通过代理保单,4S店可以挣取商业险总额15%的返点。而电话直投的模式,便是将这15%的代理费直接让利给消费者。
  除了挣取保险返点,4S店强搭车险的行为还涉嫌垄断售后服务。
  中国平安车险工作人员杨女士对记者说,车主通过电话直投购买车险,一旦出现事故,可以在公司260家合作4S店内办理直接理赔,而在4S店购买车险,极有可能仅可在该店办理直赔。
  斯柯达君奥达4S店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只能在该店办理直赔。凯迪拉克凯迪行、一汽奥迪国服信、现代北方程远、斯巴鲁冀发贵等4S店销售人员则向记者表示,只有其他店有相同的保险公司定损员驻店,才有可能办理直赔。
  太平洋车险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如果4S店与保险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后约定只能在其一家店办理直赔,那么车主在其他4S店修车将无法享受直赔服务。如果选择电话直投购买车险,则可在该公司全国340家合作4S店办理直赔,“现在4S店已经包揽了新车保养业务,如果通过保险将车辆维修业务也揽过来,可以说基本垄断了车辆的售后服务业务”。

●观点涉嫌多重违法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葛友山
  这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搭售行为。购车与买保险是两种合同行为,4S店不能将其捆绑在一起,否则属于在交易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加重消费者责任,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4S店只提供指定几家保险公司供消费者选择,且折扣较低,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4S店强制搭售指定车险的行为,还涉嫌限制竞争,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他参与市场竞争的车险企业有失公平。

打破4S店垄断

  原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总经理 苏晖
  强搭保险、加价售车等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是因车市严重缺乏竞争导致的弊病。4S店并非唯一的新车销售途径。舆论宣传到4S店购车更有保障,其实是一种假象与误区。
  在一些汽车销售市场,通过设置先行赔付机制、工商入驻监管等措施,可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因此,打破4S店垄断新车市场的销售模式,还原多种模式并存的竞争格局,才可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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