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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监管土地“变脸”
作者:孙蔚


    ■孙蔚
  以科研用地的名义拿地,土地成本每平方米只有1800多元,将其建成LOFT以住宅的形式进行出售,每平方米售价却高达13500元。面对这样的暴利,难怪开发商纷纷铤而走险热衷于进行土地“变脸”。
  在前几年的房地产热中,这样的“魔术”并不少见,还有很多批准用于工业、教育、体育、绿化等用途的土地,最后也“变脸”建成了价格昂贵的别墅、公寓。对此,人们不禁要问:此类事件到底该由谁来监管?开发商在销售时为何能一路绿灯?为什么在科研用地上盖住宅的行为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众所周知,科研用地之所以地价便宜,是因为国家以优惠的方式鼓励扶持科技事业。但是,一些开发商只需注册一个所谓的科技公司,就能轻松拿到低价的科研用地,然后建成住宅进行销售,从中赚取巨额利润。这样一来,不仅国家损失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还有可能滋生腐败。
  在科研用地上建住宅,并公开销售给与科研毫无关系的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土地就这么“变脸”了,连普通人都能明显感到这是违法行为,怎么就没有相关部门来过问?也没有对开发商加以严惩?如果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变更土地用途不仅要收回土地,还要对开发商处以罚款。但是,对此类行为进行处罚的案例寥寥无几。对此,有关部门表示,因为没有规定具体的监管部门,也没有明确的处罚细则,所以让开发商钻了空子。这不仅折射出管理部门的监管疲软,更凸显了楼市在惩处机制方面的乏力。
  其实,管住这种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的现象并不难,只要相关部门认真执法,这些空子都能堵上,怕就怕这些空子是个别执法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留下的。
  让监管沉下脸来,让土地不能轻易“变脸”,既是楼市调控的要求,也是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要做到这一点,弥补制度设计漏洞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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