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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奖征文
一波三折圆车梦
作者:宋斌


    ■宋斌

  2013年春节前,在外打拼了5年的我,终于实现了自己的买车梦。驾驶着自己心爱的座驾,轻快地驰行在春节回家团圆的路上,我的心中满溢着幸福。可是,谁又会知道,为了此刻的幸福,我曾经历过怎样一波三折的煎熬。
  为了攒钱买车,我牺牲了自己开销颇大的户外运动、摄影的爱好。到了周末,同事、网友相邀去聚会,我也是能推则推。终于,银行卡上的数字够买那辆自己看中的轿车。当我兴奋地找到4S店购车时,迎来的却是让人滋味莫名的漫长等待。
  记得第一次去4S店是元旦,该店销售经理告诉我,由于这款车型比较紧俏,店里暂时不能调到货,让我耐心等待。这一等就是一个月,期间我几次致电询问,却总是没有一个明确的到货时间。眼看春节越来越近,原本打算自驾回家过年的我终于等不住了,再次赶到4S店了解情况。
  可能是看到我眉宇和话语间的焦急,销售经理终于松了口,“其实,店里这款车还是有的,不过因为调货不容易,所以店里规定,优先出售给在本店购买GPS定位系统的客户”。听了这话,我心里隐约有点不舒服,但为了早日圆梦,又想到今后车子也要配置GPS,于是我同意了,另外花2800元购买了GPS定位系统,然后顺利地办理了购车、提车手续。
  让我没想到的是,刚拥有新车的喜悦心情立刻被搭售的GPS定位系统给破坏了。原来,当时心急的我一听到GPS,想当然地以为是用来导航的,一用才发现它没有导航功能,咨询了4S店销售经理才知道,此GPS叫作定位系统,唯一的功能就是如果车丢了,能够使用该系统定位找回来。我心里那叫一个郁闷,自己花了2800元,就买了这么一个实用性不是很强的所谓GPS定位系统,纯粹就是多花了冤枉钱。
  对此我耿耿于怀,忍不住在论坛上发帖吐槽。没想到,跟我有同样遭遇的人还不少,大家都纷纷跟帖发言,声讨4S店这种强制搭售,坑害消费者的行为。就在大家群情汹涌的时候,一个标记为加亮,ID为工商人员的回复让我眼中一亮,“亲爱的网友,此帖已经作为网络舆情上报给市政府,现针对您提出的情况,我们为您解答如下,通过调查,该4S店强制搭售GPS定位系统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现我局已经责令其整改,您可于近日去该店办理该搭售商品的退款手续,希望该解答能够让您满意。”
  将信将疑地,我找到4S店办理退货手续。结果一听我的来意,销售经理便热情地帮我办理了GPS定位系统的退款手续,并对给我带来的困扰和不便给予了诚恳的道歉。一件让人窝火的事,就这么轻松痛快地解决了。庆幸之余,也让我对此前从未接触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原来,面对店大欺客、强制搭售的商家,我们消费者依旧有着如此犀利的维权工具。今后,我要向周围的人介绍它,从而让更多人通过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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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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