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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昌乐县
“三个对接”提升维权效能
作者:刘命锋 韩志萌 尹训银


    ■刘命锋 韩志萌 本报记者 尹训银

  今年以来,山东省昌乐县工商局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从搭建经营户与消费群体对接平台入手,充分调动社会各层面的维权力量,加大纠纷调解处理力度,上半年受理消费者申诉126起,全部调解成功,消费者满意率100%,挽回经济损失6.12万元。
  首先,该局着力完善诉调对接平台,以各工商所12315申诉服务站为依托,设立消费维权纠纷调解窗口,邀请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定期协作指导,对消费者的申诉综合运用行政和司法调解手段进行快速有效处理,强化诉后取证、案前引导、协议审查和联合调解等程序的顺畅运作,确保诉调对接到位。
  其次,注重完善约谈对接制度。对易发生群体申诉的行业加强预警防范,建立事前约谈制度,对排查出的群体性消费纠纷,及时约谈经营户和消费者代表,加强双方的对接沟通,将说理引入调解过程,采用洽谈交流的方式,化解双方负面情绪,促成调解意向的达成。对消费者申诉集中的经营户采取巡查走访和定期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普法教育和自律意识的培养。截至目前,通过约谈对接,该局妥善解决群体性申诉3起。
  第三,针对网购消费者申诉逐渐增多的实际,该局加强了对网购维权对接流程的完善。在网购申诉受理流程中,强化与消费者的信息交流与反馈,通过详细询问和记录,引导消费者提供网络消费受骗的证据,对处理过程和结果第一时间向消费者进行动态反馈。同时,强化与网络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教育对接,根据申诉的区域、性质、社会危害性等情况指定专人进行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把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关,加强诚信自律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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