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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建立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
作者:张文章 陈礼治


    ■陈礼治 本报记者 张文章
  随着老年人口的激增和老年人生活条件的稳步提高,“银发消费”正孕育出巨大的市场。然而,由于维权意识与维权能力都相对较弱,老年人成为消费权益极易受到侵害的一个群体。今年以来,福建省泉州市消费者委员会重点推进建立老年消费者投诉快速处理的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消费维权装上了“保险锁”,受到了老年消费者的欢迎。
  泉州市区72岁的王婆婆患有高血压,今年9月她在参加某保健品企业健康知识讲座时,宣传人员大肆吹嘘某品牌降压药有神奇功效,胜过专门的药物治疗。王婆婆当场购买了1888元降压药,食用4盒后才发现是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许可证的“三无”产品。王婆婆发现受骗后,立即向销售方要求退货退款,未果后转向泉州市消委会投诉。经消委会调解,王婆婆获得退款1888元。该案转工商机关后,某保健品企业被工商机关立案查处。
  泉州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消费过程中,老年群体表现出较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之对商品信息的获取渠道比较传统单一,对于商业信息的辨识能力弱,容易受到虚假宣传的误导。为此,泉州市消委会从关爱老年消费者入手,积极构建老年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要求各级消委会工作人员遇到老年人投诉时,要以爱心、热心、耐心、细心予以妥善解决,争取第一时间消除消费矛盾,并且通过指导老年人在消费过程中如何避免侵权以及侵权后如何维权,着力加强维权途径的建设和维权知识的普及教育。与此同时,泉州市消委会还积极组织开展消费教育讲座进社区活动,加强老年人安全防范知识和基本消费知识的宣传,切实增强老年人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
  今年10月,泉州市消委会联合丰泽区消委会、区老龄办共同举办以“科学安全消费、健康享乐生活”为主题的“社区老年人安全消费维权知识讲座”,分别在城东街道浔美社区、东湖街道少林社区和丰泽街道源淮社区开展,以现场讲座、案例分析、播放电教片等形式,向老年消费者宣传维权知识,引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帮助老年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共吸引了约300余名老人到场参加,得到社区老年人的积极响应。
  此外,针对老年人消费维权难问题,泉州各级消委会、消委会分会结合深入开展年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适应老年人需要的法律服务活动,方便老年人维权。同时,还主动与行政、司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协调不成功的消费纠纷及时与行政执法、司法调解等进行衔接。对发现针对老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通过工商联动机制进入12315“诉转案”渠道,给予坚决查处,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泉州市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489起,办结率9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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