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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部分险企停办停车场责任险
作者:王文郁


    ■本报记者 王文郁
“去年我们才在该公司投保了停车场责任险,没想到今年就不让再投了。”辽宁省沈阳市一家停车场的经营者近日对本报记者说。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多家险企纷纷推出停车场库责任险,由于该险种既可保障车主的权益,也分担了停车场的经营风险,受到了停车场经营者的欢迎。记者近日在沈阳市调查发现,不少险企近期已经暂停受理该项业务。
  据了解,此前由于各保险公司都没有专门针对车上财物、车载附件方面的险种,因此一旦车主在停车场遇到车上物品或附件被盗情况,即便停车场一方存在一定过错,其事后理赔也很容易被推诿并产生纠纷。而如果停车场投保了每年保费80元到150元不等的停车场责任险,只要是在停车场内发生的损失,而且责任在停车场一方,那么无论是车上的任何物品甚至是车主本身受到损害,都将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每次出险向投保公司报案,理赔员都会问是否是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出的事故。”11月10日,沈阳车主刘先生对记者说,后来他才明白,原来保险公司都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或是受损,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为在车辆被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如果停车场经营者投保了责任险,停在停车场内的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可由停车场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这样一来,车主就不用为赔偿问题与停车场经营者‘死磕’了。保险公司推出这样的保险对各方来说可谓是多赢。”刘先生说。
  11月中旬以来,记者在沈阳市走访调查了解到,尽管停车场责任险受到了市场好评,但目前不少险企都已经暂时中止受理该项业务。如太平洋车险一营业部门工作人员称,由于总部审查严格,在该营业部,停车场责任险已经停保一个月了,具体原因暂时还不清楚。大地车险一营业部门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该营业部近期也已暂停受理停车场责任险业务。
  记者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位于沈阳市沈河区滨河路的一个营业部了解到,该处还可受理停车场责任险业务,但审批确实比以前更严格,包括须提供营业执照、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停车场平面示意图等手续,并要求停车场须具备专人看守、监控设备完善、标识完备等硬件设施。
  对于部分保险公司暂停停车场责任险的原因,记者咨询了多位保险业资深从业人员和停车场经营者。沈阳一家保险公司营业部负责人分析称,由于保费价格和赔付限额不同,以及各家公司发生的出险理赔次数不同,有的保险公司在这一保险产品上没有赚到钱,总部决定停办或者作出调整。
  记者日前还向沈阳市保险行业协会致函联系采访,希望该协会对部分险企暂停停车场责任险业务的原因作出权威解释。该协会财险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们将就此对全市险企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待得出结论后再向记者通报有关情况。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正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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