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重耳
频频发生的“存款变保险”让银保业务监管趋严。3年前,一份被行业冠以“史上最严规定”的银邮保险销售规定由银监会下发,随后保监会迅速跟进,两大监管部门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不过时隔3年之后,这一“史上最严规定”或将在2014年1月1日有所松动。
据悉,近日一份由中国银监会撰写的,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下发到各地银监局、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部分保险公司,并计划从2014年元旦开始实施。
这份最新的《征求意见稿》重申,银保产品若为收益不确定产品,不得向65岁及以上老人进行销售,期缴产品则不得向60岁及以上老人销售。而曾经最引人关注的“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规定则有所松动,根据新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满足相关规定时,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但衣着、标示须有所区别,不能与银行员工“撞衫”。
某保险公司银保部渠道经理说,意见稿没有明确禁止保险公司驻点,而是规定“在合作期内,连续2个季度银行、邮政代理机构一级分支机构代理同一保险公司业务,其交保费达到或超过该一级分支机构代理该保险公司全部保费收入的30%,该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该一级分支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
不过,意见稿同时强调,保险公司人员不得单独接触客户销售保险产品,只能是“培训银行网点销售人员、帮助银行网点销售人员解答客户对产品及相关服务的疑问”。此外,意见稿还明确,保险公司人员需佩戴有明显本公司标识的胸牌,着装与银行、邮政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显著区别。《征求意见稿》也对银保销售进行了分级限制,要求银行、邮政代理机构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
具体看,出现两种情况时,保险及银邮机构不得向投保人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这两种情况一是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二是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
同时,在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时,如果出现趸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收入的4倍、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保费交费年限与投保人年龄数字之和达到或超过60、保费额度大于或等于投保人保费预算的150%的四种情况之一时,保险公司承保需取得投保人签名确定的投保声明。
此外,意见稿对犹豫期也做出了调整,将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产品的犹豫期定为15个自然日,短于此前3月份征求意见稿版本的20天,但长于现行的10天。
业内专家认为,新规更注重保障,也有利于规范银保业务,避免银行员工由于专业性不足而导致的误导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