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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火车票凭啥卖给我两次
作者: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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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先生的订单及在火车上补的车票。
■本报记者 尹训银 文/摄
  坐一趟火车,竟然买了两次火车票。安徽省消费者陈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近日,陈先生向本报反映后,记者进行了调查。
  今年9月30日,陈先生在互联网上订购了一张10月4日济南铁路局k173次软卧火车票,从河南洛阳到甘肃兰州市海石湾。距离火车发车不到1个小时,陈先生发现自己的钱包和身份证在候车室里被盗,由于没有身份证,不能打印提前订好的车票。无奈之下,陈先生带着在互联网上打印的订单,来到火车站检票口并询问工作人员,自己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工作人员称,按规定,旅客没有车票及身份证不允许上车,考虑到陈先生手中有订票单,为了照顾陈先生,可以让他上车然后到车上补票。就这样,陈先生顺利地上了车。
  上车后,陈先生向k173次列车长讲明了自己的情况。陈先生说,当时列车长让他先补一张火车票,等车到海石湾站后,再协助陈先生让海石湾站工作人员把票给退了。随后,列车工作人员出售给陈先生一张火车票。
  火车到达海石湾站后,k173次列车长向海石湾站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可等到退票时,海石湾站站长要求陈先生提供身份证,并称没有身份证不能办理退票手续。最后,陈先生无法办理退票。
  让陈先生感到不解的是,为什么自己没有身份证能上车,没有身份证能在车上办理补票手续,却不能接着办理退票手续?自己同一天同一趟车同一个卧铺又是同一个人,就因为身份证丢了就得让自己买两张票吗?铁路方面这样做合理吗?
  随后,陈先生向12306投诉。“k173次列车归属济南铁路局,兰州市海石湾站归属青藏铁路公司,这两家单位互相踢皮球,都说责任在对方。到今天已经半年多了,还是没有结果。”陈先生说。
  11月29日,记者拨通了济南铁路局12306客服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陈先生没有车票及身份证,按规定不允许上车,之所以让他上车,是工作人员照顾了他。旅客没票上车肯定是要补票的,在火车上补票一般不需要身份证。至于列车长为什么答应他到了车站给他退票,我也说不上。但是,无论在哪里只要旅客没有身份证,或者是我们车站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肯定是不能退票的。所以陈先生的票不能退。按照火车票实名制规定,旅客在购买火车票和乘坐火车时,需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和进站,也就是说必须人、证、车票信息一致才能进站乘车。旅客无有效身份证明,需到车站公安制证口,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再到售票窗口购票。陈先生在网上购买了车票,身份证丢了后,应及时在购票地补办临时身份证明,才能办理退票手续。所以,对陈先生的问题我们无法受理。”记者询问陈先生到海石湾站能不能办理退票,该工作人员称两站是一个系统,“在这里不能办理,估计那里也不行”。
  记者了解到,铁路总公司规定,为方便旅客办理实名制车票退票手续,防止票贩子利用退票环节倒卖车票,铁路部门对车票实名制退票办法进行了调整。新办法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旅客本人办理退票手续时,凭车票和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无法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应到车站铁路公安制证口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后,办理退票手续。
  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斌表示,此纠纷的蹊跷之处在于旅客虽有火车票的订票信息,但是身份证丢失,铁路部门为了方便旅客网开一面让其上车,而且也在旅客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在车上办理了补票,但却不能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在火车站退票。这貌似方便旅客的一系列行为却让旅客掏了双份的车票钱。既然是实名制售票,售票系统里旅客的信息应该是齐全的,而且旅客手中持有显示车票详细信息的订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旅客购买火车票后就与铁路运输机构达成了客运合同,而车票仅是客运合同的一个表现形式,旅客已经支付票款的事实不可否定。鉴于这一客观事实,铁路部门应该为陈先生退票。陈先生的遭遇反映出铁路部门缺乏换位思考,以自身利益为重,忽视旅客的权益,服务意识差,建议铁路部门修改完善实际操作中不合理的规定。
  针对陈先生的遭遇,记者联系济南铁路局宣传处。截至记者发稿,该处没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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