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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消委会发布“双11”投诉分析报告
个人网店投诉最多
作者:黄劼 胡蓉


      本报深圳讯(胡蓉 记者黄劼)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了今年深圳市“双11”网络购物消费者投诉统计分析报告。该报告显示,11月11日至11月22日,深圳市消委会共受理网购消费者投诉412件,比2012年同期受理的189件增长118%。
  统计显示,2012年深圳的网购消费力占到全国的3.23%,居全国第三位,深圳地区的卖家实现全国9.12%的成交金额,是名副其实的全国性核心零售城市之一。同时,与此相关的消费纠纷也呈现出急剧上升的趋势。2013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区两级消委会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比2012年第三季度增长52.20%,其中互联网类投诉同比大幅度增长344.55%,位列各分项投诉首位,占投诉总量的36.5%。“双11”期间,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也遭遇网络定价不实、收货退货困难等问题。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诉举报咨询平台的统计,11月11日至11月22日,深圳市消委会共受理网购消费者投诉412件,同比2012年受理的189件,增长118%。深圳市消委会已处理13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超过60万元。
  分析发现,今年“双11”网购投诉表现出五大主要特点及问题:
  个人网店被投诉最多。投诉量最多的两类网站是个人网店和自营型购物网站,个人网店的投诉为100件,占被诉主体的24%;自营型购物网站的投诉为65件,占被诉主体的16%。旗舰店的投诉量最少,仅3件,占比不到主体的1%。
  产品与宣传不符的投诉量占比最高。被诉主体营销问题投诉为72件,占总投诉量的18%。被诉主体营销问题主要有:产品与宣传不符,欺骗性广告宣传,未告知优惠限制条件,优惠不兑现。其中,产品与宣传不符问题较为严重,包括商家夸大产品功能、货不对板等问题。
  产品质量问题中,瑕疵问题最为突出。产品质量问题投诉为306件,占总投诉量的74%。产品质量问题主要有:产品质量有瑕疵、以旧翻新、以次充好、产品无法使用、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涉嫌欺诈。其中产品质量有瑕疵问题较为突出,包括产品包装毁损、产品表面有划痕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位居第二位,有80件,占比26.1%,涉嫌欺诈问题位居第三位,有19件,占比6.2%。
  手机数码产品为网络购物投诉的高发区。手机数码类型产品的投诉量为340件,占总投诉量的83%。其中手机产品的投诉量为302件,占手机数码类型产品总投诉量的89%。这类投诉又基本集中在深圳市华强北片区的个人网店。
  售后服务问题多,拒退换货现象较为严重。属于商家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为228件,占总投诉量的55%。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付款不发货、无法联系商家、拒绝退换货、不履行售后服务、退货不退款、设置退换货障碍、拖延敷衍、商家维修后不退款也不寄回。其中拒绝退换货的现象比较严重,占售后服务投诉量的38%,居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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