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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居住证惠民新政落实难
外地人学车为何多花两千元
作者:李丹丹 耿记安


    ■李丹丹 本报记者 耿记安
  2013年11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开始正式实施《郑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规定,凭IC卡居住证可享受办理驾照、子女上学、购房等多项市民待遇。该《办法》的出台,受到不少在郑州暂住的非郑州户籍人员的欢迎和好评。然而,该《办法》实施一月有余,不少外地户籍人员发现,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对本地和外地户籍学员采取不一样的收费标准,向有关部门投诉却遭遇“踢皮球”。

市民投诉
收费有别

  前不久,本报河南记者站接到商丘籍李先生的投诉电话,称他2011年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在郑州工作,因为户口仍在老家,按照规定每年都在郑州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今年10月底,之前办理的居住证到期,正好得知11月1日正式实施《郑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我高兴了整整一晚上。”李先生说,他第一时间向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了新居住证。
  该《办法》规定,外地户籍居民持新居住证可以享受办理驾照、子女上学、购房等多项市民待遇。“可是12月6日,我带着居住证到驾校办理报考驾照手续时,却被告知报名费要比本地户籍学员高出近2000元。我说按照新规,不应该分不同标准进行收费,驾校方面却说没有接到相关通知。我向多个部门投诉,对方都称不归他们管。我们这些外地户籍居民不是被忽悠了吗?”李先生对此非常气愤。
  李先生的遭遇在郑州并非个例。近期,还有不少暂住郑州的外地户籍人员来电反映了类似的情况。

记者调查
区别对待

  12月5日,记者以报名者身份对郑州市多家驾驶培训机构进行了暗访。
  当天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郑州南郊的长江路与工人路交汇处的“华中”驾校,当记者表示想要报考驾照时,工作人问道:“本市户口还是外地户口?”“这还分本地和外地吗?”“本地户口2000元,外地户口3800元,而且必须有居住证并且暂住时间满半年。”工作人员回答。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郑州西郊瑞达路上的“正通驾校”的报名点,记者向工作人员表示打算报考驾照,工作人员话不多说,指着一张收费牌说:“收费标准都在那,自己看。”记者看到,收费牌上写着“本地户口3500元,本地户口1700元”。
  接下来,记者又来到了位于郑州北郊东风路与南阳路附近的一家驾驶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收费按照户口进行区分,外地4600元,本地2500元。”
  记者还致电郑州市多家驾驶培训机构,得到的答复与上述情况基本相同,收费标准均是按照户口进行区分,本市户口费用在 1700至2500元不等,外地户口则3500至4600元不等,其中最多相差2100元。
  在谈到为何不执行郑州市政府出台的《办法》,让持新居住证居民在报考驾照时享受市民待遇时,各驾驶培训机构均表示,未接到相关通知。

部门回应
推诿责任

  12月10日,记者以学员名义将情况分别反映至郑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其工作人员表示,报考驾照的收费标准并不属公安部门监管,建议向物价局反映。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郑州市物价局12308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称,根据河南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规定,驾驶员报考驾照收费没有纳入政府定价,驾驶培训机构可以自行定价,只要事先向学员公示了收费标准就不算违规。如果认为驾校公示的具体收费标准不合理,可向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投诉。
  记者又将情况反映至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解释称,根据《郑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自主确定,报培训管理机构备案。“也就是说驾驶培训机构设定收费标准只需要向我们备案即可,对驾校收费具体问题的投诉应该找物价部门。”

专家声音
别成画饼

  12月10日,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李汉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学员向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缴纳一定费用,培训机构对其进行培训,双方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学员是消费者,培训机构则是服务者。培训机构在收取报名费时根据户籍采取差别政策,对外地户籍学员来说显然有失公平。“这不仅与《办法》精神相悖,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公平交易权的相关规定,是对外地户籍人员的一种价格歧视。”李汉生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强胜分析指出,郑州市11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暂住在郑州的外来人员来说是一件好事,体现了当地政府对暂住郑州的外来人员的关爱,但是好的惠民政策落不到实处只能是“画饼”,不但伤民心还会让政府失去公信力。

●链接
上海 驾驶培训禁搞价格歧视

  2011年10月,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在该市组织开展针对 “违规办理居住证明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申请在沪考驾照的外地学员仔细核查实际居住情况,对于临时居住证造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办理临时居住证的不予安排考试,对违规组织异地培训的驾培机构暂停考试。
  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同时发文,明确上海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收费标准不能搞价格歧视。同一驾驶员培训机构对上海和外省市户籍的学员,同一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必须相同,绝不允许对外省市户籍学员增收培训费。对违反以上规定的驾驶员培训机构,一经查实违规行为,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耿记安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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