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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食药监局实行“审、批、查”分离
作者:孙斌园 洪敬谱


  本报合肥讯(孙斌园 记者 洪敬谱)记者近日从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该局将“审、批、查”彻底分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徐恒秋介绍,此次改革的“第一刀”就举向行政事项的审批,把分散在机关各个业务处室的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办公室和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实现“审、批、查”彻底分离,使权力互相制约、互相配合,确保公开、公正。该局重新界定了行政审批、业务监管和技术支撑等机构的职责。明确对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由技术支撑机构承担审批事项“审”的职能;由进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行使对审批事项“批”的职能;业务处室加强“查”的职能。各业务监管处室的职能,由过去“审批查于一体”转变为“审的不批,批的不查”。
  据了解,行政审批改革后,安徽省食药监局各业务处室不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该局还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重新梳理,该下放的一律下放,该精简的精简到位。不断简化办事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真正实现“一门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超时警告、全程监督、资源共享”行政审批模式,建立职责明晰、执行顺畅、监管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新机制。
  据介绍,在实现“审、批、查”分离后,该局更加重视技术审评,严格规范审评程序。科学整合并不断调整充实审评专家和检查员资源,组建了行政审批检查员库和审评专家库,实现统一建库、分类管理。与此同时,修订完善审批各环节相关制度,先后出台了《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审评专家库管理办法》和《检查员库管理办法》等,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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