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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期限不能想延就延
作者:三清言


    ■三清言
  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到期怎么办?山东给出的做法是:一律延长收费期限。日前,山东省政府官方网站公布的一则政府文件,让希望能够享受到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人们近乎绝望。文件一次性将尚未到期的这6段高速公路延长到底,达到15年的最高收费时限;其他9段已经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则“临时性”延长收费期限一年。(见1月6日《第一财经日报》)
  收费期限即将结束的高速路,凭啥延长收费期限?山东省有关部门的解释是,高速公路收费期限届满后,还面临高昂的养护费用,如果停止收费,单靠政府财力根本无法支撑,而且高速公路免费后,极有可能造成大量拥堵,因此“贷款还清即停止收费”的要求并不现实。显然这两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首先,高速公路收费的制度依据是“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也就是说,此前高速公路所收取的费用是用来还贷,而不是养路的。公路养护费用本应由政府来承担,不能成为延长收费期限的理由。其次,高速公路免费后,是有因通行车辆增加而出现拥堵的可能,但这恰恰说明公共服务提供不到位。如果有多条免费高速公路供选择,还会出现拥堵吗?有关部门在思维逻辑上出现了错误。
  明明还清了贷款,还要继续为收费寻找借口,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而且让政府的诚信受到损害,更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早在2004年11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就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对于收费达到15年而未还清贷款的收费公路,应按国务院规定停止收费,其债务应由政府偿还。可现实如何?有的收费公路一旦建起来,就收费不止,成了永远填不满的“无底洞”,或只收费不还贷、乱收费少还贷。一些收费公路成了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摇钱树”。显然,山东省有关部门擅自延长公路收费期限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条例》的规定。
  我国收费公路之长、收费站之多以及乱收费之严重世人皆知。据统计,全世界收费公路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占全世界70%。收费公路在给老百姓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群众的出行成本,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据世界银行一份研究报告称,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比发达国家的还要高。其实公路本属于应由国家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从世界各国来看莫不如是。我国由于当时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负担问题,国家推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模式,作为政府投资建设公路的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交通建设和经济发展。但是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得到较大发展,各级财政收入更是连年攀高,已经具备了还公路公益性的条件和财力,现在是到了让收费公路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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