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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下火车求医”折射铁路服务短板
作者:汪昌莲


  列车方面除了按照《旅客列车急救药箱管理办法》要求,配备旅客意外伤害急救药箱,还应配置1至2名全科医生,对旅客突发的普通疾病,进行及时治疗,而不是动辄就将患者“请”下火车
■汪昌莲
  1月16日,由福州开往重庆北的K1628次列车运行途中先后两次接到怀抱婴儿旅客和一次带着4岁孩子旅客的求助,孩子发烧需要医治,列车长和乘警建议家长带患儿中途下车前往医院救治,而这3位孩子的家长却因春运买票难而坚持留在车上。(1月20日《东南快报》)
  家长拒绝下车,是在向铁路部门表达一种民意诉求:列车上怎能缺医少药呢?
  试想,如果这几位家长选择中途下车送孩子就医,迎接他们的将会是巨大的经济和时间成本,而这些成本,也许是他们无力承受的。比如,下火车后,他们首先要在一座陌生的城市满世界寻找医院;找到了一家医院,还要排队挂号,还要等医生诊治。几番折腾,回家过年将变得更加艰辛。可见,在看病难、看病贵的窘境下,孩子感冒发烧,列车工作人员便建议其下车医治,家长自然难以接受。这也暴露出了铁路部门存在服务短板。
  事实上,一趟运行的列车,就是一个流动的“小社会”,而这个“小社会”暂时脱离了具有公共保障能力的大社会,由此,列车必须增强自身保障能力,向旅客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其中当然也包括医疗保障和服务。更何况,《旅客列车急救药箱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旅客意外伤害急救药箱”中,应配置包括治疗突发性心脑血管疾病、高热、疼痛、突发精神异常、外伤止血等常用、安全、有效的药品。而福州开往重庆的这趟列车,面对3位小孩子发热,列车工作人员仅给他们贴上退热贴后,便要求家长中途下车医治,显然违反了“办法”相关规定,医疗保障和服务缺位。
  作为载满生命长途跋涉的公共服务列车,以生命为本应是第一追求,面对突发病情,救死扶伤是义务是责任更是本职。既然列车是个“小社会”,就应该将医疗保障和服务,纳入列车自身保障体系,建立流动医务室,除了按照 《旅客列车急救药箱管理办法》要求,配备“旅客意外伤害急救药箱”,还应配置1至2名全科医生,对旅客突发的普通疾病,进行及时治疗,而不是动辄就将患者“请”下火车,将责任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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