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自“红盾春雷行动2014”开展以来,四川省各地工商机关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打击“傍名牌”和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近期,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对29家加油站涉嫌侵犯“中国石油”注册商标专用权和涉嫌仿冒中国石油的特有名称、装潢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14家轻微违法行为的加油站责令整改。
据四川省工商局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的举报,该局专门下发了《四川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打击侵犯“中国石油”注册商标专用权及特有名称、装潢的紧急通知》。1月7日至1月10日,四川省工商局经检总队对位于都江堰市、龙泉驿区、简阳市、成都市5城区等12家社会加油站进行调查,并与四川省工商局市场处联合对涉案企业所售油品进行抽检。检查中发现,都江堰市天长物资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大林加油站售油机上有明显的中国石油商标图案,都江堰市土桥加油站路口指示牌、罩棚及加油机上有显著侵害商标专用权行为。
根据四川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各地工商机关迅速出动。成都市都江堰工商局对辖区内3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对1户涉嫌侵权商家进行责令整改,拆除侵权标识。
巴中市工商局对全市各县内的加油站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涪阳加油站、中航加油站、鸿运加油站、下两农机加油站、赶场加油站、黄金加油站等6家加油站,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注册商标及特有名称装潢的“傍名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对其他8家加油站情节较轻的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广元市工商机关共检查加油站91家,对5家涉嫌擅自使用“中国石油”的注册商标、特有名称、装潢的加油站,进行立案查处。其中苍溪县工商局立案调查了苍溪县梨博园加油站和苍溪县江岸加油站,侵犯中国石油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利州区工商局、旺苍县工商局分别对加油站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上印有“中国石油”的注册商标“宝石花”标志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青川县工商局对竹园某加油站涉嫌擅自使用“中国石油”特有名称、装潢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广安市工商局对全市62家社会加油站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立案调查了邻水县飞马加油站营业室墙壁顶部及围墙顶部按照“中国石油”加油站特有外观设计(红底黄杠)的行为。
自贡市富顺县工商局检查发现,富顺县邓井关加油站、自贡市富顺县兜山镇农机站加油站、自贡市富顺县新兴乡农机站加油站等3家加油站存在侵权行为,已立案调查。
宜宾市工商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中石化江安洗脚田加油站、江安交通加油站、镇舟加油站涉嫌侵犯“中国石油”注册商标专用权及特有名称、装潢,随即对上述3家加油站进行立案调查,涉嫌金额6万余元。
资阳市工商局查处了雁江区丹山农机加油站涉嫌仿冒“中国石油”特有名称、装潢案。
南充市高坪大顺加油站未经商标持有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仿冒其特有的装潢,南充市工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
内江威远县永兴加油站在加油站罩棚上擅自使用中石油标识与注册商标,已立案调查。
眉山市彭山县工商局在专项行动中对彭山县媛媛加油站、彭山县顺风加油站、彭山县江口加油站,擅自使用与“中国石油”公司加油站相同的装潢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
阿坝州九寨沟、小金、松潘3县工商执法人员共同组成专案组,及时开展调查,截至目前,查处了九寨沟南林局加油站、松潘雪山加油站雨棚使用红底黄杠的装饰的行为,责令10天内改正。
遂宁市工商局在行动中共检查相关石油经营户230户次,发现遂宁市船山区复桥镇景明加油站涉嫌侵犯“中国石油”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之中。
德阳广汉市工商局对位于广汉市广兴镇沙坝村四社的广汉市广兴鸡公桥加油站,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立案调查。
四川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全省将进一步加大对侵权案件的巡查力度,消费者在日常的生活中,遇到或者发现类似的情况,可以及时拨打12315进行申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