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2013年6月12日微软打补丁日时,由于金山在自己的软件驱动中静默植入了暴力挂钩系统内核等程序,存在严重缺陷,会导致电脑发生蓝屏事故。当天,金山日本公司发布紧急公告向日本用户道歉,而一天后,由于微软发布了蓝屏的风险提示公告,金山公司迫于用户和舆论压力也不得不向中国用户发出致歉声明,但由于采取行动迟缓,已导致数百万用户的电脑蓝屏,损失已经不可挽回。
2013年6月12日,微软打补丁日当天,爆发了著名的“金山蓝屏门”事件。随后微软官方发布公告,证实金山系列软件与微软补丁存在冲突。随后,清华同方、联想等多家电脑厂商和专业安全公司也都以公告、弹窗或客服等多种方式,提示用户卸载金山毒霸等金山软件。与此同时,360公司也通过弹窗提醒用户,升级时注意金山软件导致电脑蓝屏的问题。没想到,360此举却导致金山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360告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月14日,西城法院判决360公司一审败诉。
原告金山公司认为,360公司的“360安全卫士”和“360杀毒”等软件与金山公司的“金山毒霸”是同业竞争关系,360公司用这两款软件提示用户卸载、删除金山软件的行为,违反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等部门规章和《互联网终端软件服务行业自律公约》等行业公约,构成不正当竞争。
360公司则认为,作为安全软件,360杀毒和360安全卫士有帮助用户识别、告知其电脑性能和系统健康隐患的义务,当有软件存在会导致系统蓝屏、死机故障,影响电脑性能等问题时,安全软件有帮助用户识别、告知其电脑性能和系统健康隐患的义务。360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没有欺骗、诱导、恐吓用户卸载删除金山毒霸,也未阻碍、干扰金山毒霸的正常安装与运行,其行为并未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360弹窗提示的内容引用自微软官方公告,属于正常履行安全软件的风险告知义务。而且,当时清华同方和其他安全软件也都对用户做了内容相同的提示,提醒用户使用360等软件提供的强力卸载或一键卸载方式,供用户自行选择使用,没有任何干扰金山毒霸正常安装与运行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是为了保护用户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