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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市用好消费提示引导科学消费
作者:黎国华 乐蓓 朱海


    ■黎国华 乐蓓本报记者 朱海
  消费提示既是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的重要手段,也是警示经营者的一剂良药。近年来,江西省抚州市消费者协会充分利用这一有效手段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不但赢得了消费者的普遍赞誉,全市消费者投诉量也呈下降趋势。
  平台多样。抚州市消协首先与当地移动公司联合开通了短信投诉受理信息平台,建立了消费者短信群发系统平台,截至目前,己累计向消费者发送消费提醒、警示信息5万余条。其次,在市、县电视台设立消费维权栏目,在报纸、网站设立消费提示专栏,同时运用微信和微博,发布各类消费提示信息。再次,“一会两站”、各集贸市场、商场、消费维权联系点的宣传栏也成为发布平台。
  内容丰富。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容易上当受骗的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形成消费警示、消费提示,避免消费者在购物或接受服务中遭受损失。根据季节变化和节假日消费的特点编制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予以发布,效果显著。特别是针对网购纠纷增多的现状,抚州市消协及时发布了一系列消费提示,指导消费,维护消费者权益。
  解答到位。抚州市消协始终以“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于消费者”为出发点,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护群众利益是大事”的观念,热情真诚,为消费者提供快捷、方便和优质的服务,并根据消费者咨询的内容,及时完善消费提示。
  据悉,今年春节前夕,抚州市消协结合近两年节日期间受理消费咨询和投诉情况,归纳出节日期间系列消费提示300余条,通过报纸、网站、手机等平台发布2万余次,带来的直接效果就是春节期间全市各级消协受理的消费者咨询投诉同比减少26.53%,消费者咨询满意度达95%,投诉处理满意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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