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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要求
及时查处3·15晚会曝光案件
作者:田珍祥 刘浩


  本报讯(记者田珍祥)3月16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查处“3·15”晚会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案件,同时妥善处理晚会12315热线转办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
  据了解,“3·15”晚会设立的12315热线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消费者的咨询5678件,其中投诉举报共计2458件。通知称,今年“3·15”期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和央视新闻中心等频道曝光了一系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各地工商机关要做好监管和及时反馈消费者投诉咨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通知称,“3·15”晚会曝光的案件和晚会12315热线转办的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反映了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的普遍关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是工商部门的重要使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总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迅速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查处“3·15”晚会曝光案件,妥善处理好晚会12315热线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
  二是强化监管,协作配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查处“3·15”晚会曝光案件为契机,顺应消费者期盼,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建立重点领域消费维权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晚会12315热线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举报涵盖各消费领域,涉及多个行政执法部门职责。各地接到转办工作任务后,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投诉举报,要依法及时处理,特别是要妥善处理跨地区、群体性的投诉举报;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投诉举报,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主动做好配合工作。
  三是加强督导,及时反馈。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要求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维权。要按照《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12315热线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反馈查处“3·15”晚会曝光案件和处理晚会12315热线转办消费者投诉举报结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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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责令尼康D600相机下架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央视“3·15晚会”曝光尼康D600相机拍摄照片出现黑斑的情况后,上海工商部门要求尼康公司次日上午接受约谈,配合调查处理。3月16日上午,上海市工商局要求尼康公司对尼康D600相机在全国范围内下架。
  据初步调查了解,尼康D600相机累计已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4.8万台,从2013年10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每个月都会接到300至400台尼康D600的保养和维修单,其中70%—80%涉及零件修理更换。
  上海市工商局要求尼康公司对尼康D600相机在全国范围内下架,停止销售,并要求尼康公司对各地经销商、维修商加强管理。同时,要求尼康公司继续配合工商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问题,拿出诚意,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维护好公司的品牌形象。工商部门也将继续跟踪调查,及时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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