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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钱月宝呼吁——
推进养老服务业规范化管理
作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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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磊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出现的各类纠纷也日渐增多。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梦兰集团董事长钱月宝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是我国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需要,为了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养老服务业的法律规范与保障。
  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超过2亿。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而且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人口老龄化将带来诸多社会问题。近几年,我国许多地方相继建立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互助中心。
  钱月宝说,通过实践发现,我们面临着养老服务如何法治化的现实课题。目前,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居家养老、企业专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正在形成;不过,家庭子女养老与政府主办的“公益性”养老,仍然是我国养老服务业的主要方式,远不能满足社会的养老需求。
  虽然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增多,但总体来看,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速度缓慢,同时由于缺乏法律规范,我国养老服务业出现的各种纠纷也不断增多,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产业的主动性,也难于有效规范引导各类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直接制约了养老服务产业的持续发展。
  繁重的养老服务任务,单靠政府投资兴办,或单靠家庭子女养老,是远远不够的,市场化、社会化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是必然趋势。政府吸引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又要引导各种养老机构有序竞争、合理赢利,还要及时解决养老服务供需双方的权益纠纷,有效保障养老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这就需要政府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养老机构的传统方式,更多地运用法治手段来规范各类养老机构的合法有序运行。
  目前,对养老机构管理的现有法规过于笼统,已经不适合多元化、市场化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要求。有关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全国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条例》,便于指引与保障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发展。有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养老机构的性质、法律地位与监管组织,养老机构设立的条件、等级、退出,养老机构责任的强制保险,参与养老服务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养老服务的格式合同与服务收费调整依据,养老安全保障与免责范围,责任事故认定与赔偿条件、额度确定规则,养老权益争议解决方式等,同时大力扶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办机构从事养老服务产业。
  钱月宝强调,加快养老服务业法治建设是促进养老机构市场化、多元化规范发展的基础前提,这项工作必须由政府部门进行顶层设计并鼎力加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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