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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定做的产品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但业内人士表示——
商家仍须对定制家具质量负责
作者:岳纲举


    ■本报记者 岳纲举
  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网购商品可享受7日内无理由退货”条款颇为引人注目,不过该条款中规定了消费者定做的产品除外。这意味着,消费者网购定制家具时,不能享受这项权利。
  在我国,定制家具是近些年开始流行的,主要集中在橱柜、衣柜、楼梯、门窗等品类上。由于定制家具既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对空间布置的需求,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体现业主对家居的设计理念,因此颇受欢迎。
  记者调查发现,在家具卖场中,定制家具不能享受无理由退货其实早已成为行业潜规则,多数定制家具厂商只同意维修而拒绝退换货。新《消法》之所以做出如此规定,是因为定制家具是按消费者的要求量身定做的,如果退货,商家则无法进行二次销售,这会给其带来极大损失。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消费者应学会在选购过程中消除隐患:第一,要选择购买有实力品牌的产品,因为这些品牌往往会提供比较科学的选购服务,如根据消费者提供的户型、安装位置做出家具的三维立体数字模型,消费者满意后才开始生产;第二,购买后,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将家具尺寸、材质等信息详细体现在合同中,以便在产品出现问题时进行维权;第三,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在定制家具前消费者应充分了解自己的需求,要在商家下单生产前把设计图纸确认清楚,因为若商家已经开始生产,就没法再改变家具的样式。
  另据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定制家具商家不提供无理由退货服务并不等于其对定制产品不负有任何责任,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依然可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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