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大棚膜滴水减产 赔偿
作者:游梅 周余涛


  本报西安讯(游梅 记者周余涛)近日,陕西省大荔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相关损失。
  今年2月初,大荔县工商局接到埝桥乡5位农民投诉称,2013年10月15日,他们在县城花城路埝桥物资经销处,购买了7个大棚膜,总价1.4万元。使用过程中,该膜出现滴水现象,导致大棚作物严重减产,给他们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他们要求经销商给予赔偿。
  工商人员受理投诉后,到现场查看,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经营者赔偿5位农民同等价位、同等数量质量合格农膜,并赔偿2000元。消费者满意地说:“工商机关真是我们农民的贴心人!”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要闻·投诉】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大棚膜滴水减产 赔偿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