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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桦妮的“慈善”传销圈钱术
作者:聂国春


    ■本报记者 聂国春
  在当前传统公益救济组织公信力频遭质疑的情况下,许多非政府背景的NPO组织和基金会迅速崛起。不过,在慈善事业发展如火如荼之际,假借慈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传销的骗局时有发生。
  近日,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对“穗桦妮慈善救助基金会”传销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谭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追缴非法获利所得18740元,并处非法获利所得3倍之罚金即56220元。

3个月收“捐”百万元

  谭某是衡山县店门镇人,在南岳经营着一家瓷砖建材店。2013年3月底,女儿陈某(在逃)打电话过来对她说,有个网名“穗桦妮慈善救助基金会”(网站:www.trivani.biz)专门做慈善、资助小孩子,是美国那边的公司,我国现在引进过来,只要缴1500元入会,每天就有十七八块钱分红。
  谭某开始也是半信半疑,后来看见经女儿介绍先入会的两个朋友都赚了钱,经不住劝说的她一头扎入了“慈善”事业。
  因为是南岳第一个会员,又有钱赚又是“做善事”,谭某的下线发展得很快。根据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13年4月至7月,3个月的时间谭某伙同女儿以“穗桦妮慈善救助基金会”这一传销组织为依托,先后在南岳、衡山、衡东三地发展四级传销人员共计382人,收取“捐款”约103万元,非法获利18740元。

传销借“慈善”还魂

  然而,好景不长。滚雪球般的发展持续到去年6月底,“穗桦妮慈善救助基金会”网站接连出现“系统故障”,网站发出“不能提取奖金”的提示,随后网站出现无法登录的故障。
  谭某的女儿陈某此时也不知所踪。无法获得返现的会员要求还钱,谭某惊慌之下,于2013年7月24日到衡阳市公安局南岳分局经侦大队投案。
  那么,短短3个月,如何会有如此高的收益呢?根据谭某的交代,“穗桦妮慈善救助基金会”有系统严密的结构设置,包括财务管理(账户系统)、组织结构、会员管理、奖金制度等。
  据悉,该“基金会”规定入会者分别缴纳500元、1500元、3500元、7500元、15500元可分别成为基金会普级、银级、金级、钻级和冠级会员,而每发展一名银级、金级、钻级、冠级会员,“直推人”及其上线分别可得积分240分、560分、1200分和2480分(积分与捐资的比率均为1:6.25)。该组织结构分为大小两区(左区和右区),普通升银级需在两区分别推荐1个激活会员,银级以上会员只有分别在两个区内各发展两名同级会员可升级为上一级会员;冠级会员升任董事级(即在冠级之上还有董事级)会员必须在大小区内累计发展68名冠级会员。同时,会员每发展一名新会员可以奖励其直接或间接上线0.8美元,奖金又分直推奖金(10%)、静态奖金等类型,分为A、B、C、D、E五个奖池,并设置了封顶、出局金额。因为“公司总部在美国”,所以必须累计到80美元才能提现。
  谭某说,刚开始几天反正都有钱赚,就没去管,后来觉得这样返钱太少,就想告诉别人都来赚这个钱,也开始研究怎样赚更多的钱。
  办案人员指出,这个“基金会”升级的方法只有一种,就是发展会员并督促会员升级。以发展下线的人数计酬,并且组成一定的层级,这是典型的传销方式。

新型传销当警惕

  南岳区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3月,在广西北海务工的陈某认识了自称为“穗桦妮慈善救助基金会”会员李海林(在逃),并按李海林的要求“捐资”入会。2013年3月底,谭某加入“穗桦妮慈善救助基金会”。此后,谭某以“穗桦妮”是慈善捐助为主业,“可以定期给会员返现”为诱饵,先后直接或者间接发展文某、赵某某等成为会员。截至案发,谭某成为冠级会员,获得积分共计165640,其下形成四级网络。
  谭某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没有传销,而是一种诈骗;下线实际人数也没有382人,因为大部分是其下线发展的。其辩护人亦提出,本案是一种新型传销模式,极具迷惑性,被告人文化程度低,对新鲜事务缺乏辨别能力,主观上没有骗他人钱财的故意。
  对此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谭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以投资获得返利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穗桦妮慈善救助基金会”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即便被告人认为是诈骗,抑或没有骗取他人钱财的故意,均不影响本案中对被告人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认定。
  法官提醒说,公众在识别这类组织本质的时候,不要看其外表包装,一定要从行为特点上加以判断:是否通过收取入门费获取资格,是否发展下线推广人员组成层级关系,是否存在多层次计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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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B1 版:服务·打击传销 规范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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