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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
销售假冒品牌裤袜 3商家被罚1.1万元
作者:胡思进 伍雪梅 顾艳伟


  本报南宁讯(胡思进 伍雪梅记者顾艳伟)5月15日,桂林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余某等3个经营户,共向广西桂林市工商局旅游管理分局缴纳了1.1万元的罚款,并保证今后诚实经营,不再销售侵权商品。据悉,这是桂林市工商部门今年查获假冒侵权商品数量最多的案件。
  4月下旬,浙江浪莎集团子公司浪莎针织有限公司向桂林市工商局举报,反映桂林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市场内有几家经营户在销售假冒该公司的侵权商品。接到举报后,广西桂林市工商局旅游管理分局批发城工商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批发市场3个经营门市查获涉嫌销售侵犯“浪莎”商标专用权的裤袜1800余条,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3家经营户进行了立案调查。
  近日,依据有关规定,桂林市工商局旅游管理分局对涉案的经营户作出了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全部商品,并共处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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