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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消费维权职能 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作者:刘斌


    ■刘斌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县域经济强,则全省经济强;县域百姓富,则全省百姓富。县域消费环境作为县域经济环境的一个方面,不仅反映了县域居民的消费状况,同时也折射出当地政府部门落实政策措施的力度。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对县域经济发展中消费维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工商机关、消协组织的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的县域消费环境,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为使县域经济科学、协调、平衡发展,就必须运用宣传教育手段来影响和引导消费。消协组织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消费教育活动,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县域农村基层“一会两站”的作用,创新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机制,向广大农村消费者宣传法律法规、消费常识和维权方式,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提高自身维权能力。针对县域消费环境的特点,可积极开展消费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场、进企业的活动,特别关注农村老年人、青少年学生,宣传科学消费知识,引导合理消费,培养文明安全消费行为。
  为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商机关应积极开展市场监督,推动县域消费环境的诚信建设,倡导企业、行业自律,引导企业提高诚信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密切关注当地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净化县域消费环境。针对县域内发生的重大消费纠纷、群体事件等,消协组织可积极开展深度调研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通过当地人大代表建议、议案以及政协委员提案等形式,推动地方立法、立规。
  消费环境是影响县域经济科学发展的重要因素,处理好县域消费纠纷投诉工作是构建县域和谐消费环境的前提,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县域消协组织在处理消费纠纷投诉中应当遵循“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权威化”的方针,积极研究解决重大疑难案件的新机制、新办法,及时化解疑难案件,确保县域和谐消费环境。同时,要善于在消费纠纷的个案处理中,发现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或行业不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建议,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健全和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对建立和谐消费环境至关重要。应扩大县域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建立点面结合、上下贯通的消费维权网络,努力推动县域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要不断壮大维权队伍,增强维权力量,积极吸收社会维权力量,充实维权队伍。针对投诉热点、难点问题,消协组织可联合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组建有关消费纠纷调解专家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为县域消协组织的特邀调解员,并结合当地县域的律师协会建立“消费维权公益律师团”,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借助各方优势,形成高效率消费维权平台。
  综合来看,目前县域居民消费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相对而言处于较低的层面,因此,我们更要充分认识、理解消费维权工作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积极履行工商、消协的职能,努力维护和谐的消费环境,让消费维权工作成为县域经济科学、有序、健康发展的助推力量。(本文由尹训银整理,作者单位:山东省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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