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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里来了消费维权联络员
作者:陈礼治 张文章


    ■陈礼治 本报记者 张文章
  为更好地服务农民消费者,福建省泉州市工商局积极把12315消费维权服务“窗口”前移,聘请当地有名望的镇干部及村“两委”负责人兼任12315消费维权联络员,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作用,延伸维权触角、充实维权力量,为农村消费者架起了“就近投诉、就地解决”的绿色通道。
  5月6日,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一都镇的又一个圩日。镇子里仙阳街上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此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点内也挤满了人,兼任12315消费维权联络员的一都镇仙阳村支委老冯正耐心地给农民朋友解答消费维权问题,长期工作导致的颈椎病让他一站久了就感到腰部钻心地疼。虽是凉风习习的早晨,但不一会儿,老冯脸上就沁出了汗珠,背上也湿了一片。
  “一到圩天,咨询、投诉的人特别多。虽然辛苦了一点,但能为农民兄弟说上一句公道话,及时帮助解决消费纠纷,值得!”老冯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
  泉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长期以来,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成为老大难,广大农村消费者由于维权意识不高,对待消费纠纷要么选择隐忍,要么因维权方式不当进而激化矛盾并引发社会纠纷,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基层和谐稳定。
  近年来,泉州市工商局把及时处理涉农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红盾护农”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建立健全农村消费维权长效机制,在全市农村建立起工商所、消委分会、维权服务站点联合互动的立体式维权网络,并绘制了维权地图。定期统一组织消费维权联络员进行消费维权知识与技能培训,同时推出“三个即时”:即时接诉、即时调处、即时答复,实现了农村消费者“投诉有门、维权有人、服务及时”,把消费纠纷真正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依托各个村级联络员,该局积极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进村落”活动,通过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农业实用技术》等小册子,广泛宣传农资商品及有关维权常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同时,每年春耕农忙时节,该局都会积极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查处一大批涉农案件,有效打击了假冒农业生产资料的伤农违法行为。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12315中心已调处涉农投诉44起,为农民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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