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素芝 本报记者 周余涛
陕西省西安市南山汤院养生公寓购房合同上明明显示为地上一层,然而在交房时,业主却发现合同约定地上一层房子,有近1米的高度在地下。对此,业主们难以接受,为得到合理解决,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均无果,无奈向本报陕西记者站投诉。
西安市消费者朱女士反映,2010年9月,她和儿女们在西安市蓝田县汤峪镇南山汤院养生公寓北区9号楼共购买了6套房子,开发商为陕西大兴汤峪温泉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汤峪公司),平均每套房子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均在一楼,该9号楼一楼共16套房子,购买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明确表明该房屋在地上。随后,记者在朱女士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证实了朱女士的说法,合同显示,该房屋的基本情况为,房屋属砖混框架结构,层高为3米,建筑层数为地上6层。
然而,2013年10月交房时,朱女士发现约定在地上一层的房子,有近1米的高度在地下,形成了半地下的状态。朱女士气愤地说:“站在楼外,伸手就能摸到二楼的阳台,进入一楼房屋后就像进了地下室一样,这是正常的一楼吗?”随后,朱女士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均没有结果。对此,朱女士质疑:“为什么大兴汤峪公司将房子盖至地下近一米,是否属于违规建房?”
近日,记者来到南山汤院养生公寓,在9号楼记者看到,朱女士所购买的房子确实有近一米左右在地下。
就朱女士提出的疑问,大兴汤峪公司销售部经理原先生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原先生表示,就朱女士的房屋问题,他们也多次与其沟通,但一直没有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原先生称,在9号楼处挖地沟建房主要是地势的原因,也有一定的工作失误,但不存在违规操作。对于记者提出查看该楼设计规划及相关建房手续一事,原先生称相关负责人不在,等负责人回来后回复记者。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随后,记者就大兴汤峪公司施工是否合规及房屋设计规划是否报备等问题,咨询蓝田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同样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西安房地产业资深人士佘先生告诉记者,大兴汤峪公司私自将房屋地上一层变地下半层,很显然是开发商违约。他认为开发商不应以地势原因为由拒绝赔偿,应积极会同业主协商解决。
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建诚表示,朱女士遭遇的问题,属于典型的开发商违约行为。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朱女士有权要求退房并索要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