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讯 为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推动汽车销售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切实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区工商局、区质监局以及汽车行业协会等单位,部署开展汽车销售领域“诚信店”创建工作。
据了解,崂山区现有家用汽车销售企业25家,涵盖国内外各大小汽车品牌,年销售量约6万多辆,且呈不断增长态势,而随着汽车销售量的不断增长,汽车消费领域的消费投诉案件也呈快速增长趋势,已经位居该区消费投诉前三位。
为促进引导汽车销售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严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履行《消法》和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的有关义务,减少和降低消费投诉总量,切实维护汽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崂山区消委会将按照“服务优质高效、经营规范有序、社会监督到位”的创建标准,力争至2014年底,在全区创建2至4家“诚信经营示范店”,并以点带面,通过示范带动,逐步培育、树立一批消费者满意、诚实守信、服务周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不断开拓创新的家用汽车销售企业,使之成为同行业、同领域诚信经营的排头兵,从而带动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健康发展。
(宋巧圆 孙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