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消委会认真贯彻新《消法》赋予的法定职能,强化商品与服务的监督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理性、科学、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取得良好效果。2013年共受(处)理消费者投诉278件,解决278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54万元,其中典型、重大案件2件,接待来访咨询2536人次,向有关行政部门移交案源2件,支持消费者起诉1件;收到表扬信2件。
重庆市长寿区消委会在强化商品及服务的监督工作中,注重消费教育工作,将维权窗口前移。2013年3月联合云台消委分会、云台九三学社、区工委在云台中学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区政协、九三学社长寿区工委等领导及云台中学广大师生600余人参与了活动。活动以实物为样品,结合典型投诉案例,辅导学生识别产品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QS标志等信息,并与学生积极互动,气氛活跃。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规范直销禁止传销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庆市长寿区消委会还与长寿区工商分局、长寿区公安分局组织召开辖区直销企业座谈会,会上学习了《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以及《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销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向直销企业讲解直销与传销的区别、直销企业登记、招募、培训、计酬的相关规定,并根据长寿区近年来直销企业发展态势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传销违法行为频频高发的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监管对策。长寿区公安分局就近年来查处的传销违法犯罪案件,揭露了传销违法行为的特征、社会危害、惯用的手法,提醒直销企业坚决抵制传销,禁止变相传销。
重庆市长寿区消委会注重通过消费评议等活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2013年8月开展了汽车行业消费者评议,向消费者发放问卷调查表300张,从6个方面、17个内容,面对面向消费者进行实名调查,保证了调查内容的真实性。
重庆市长寿区消委会相关领导认为,“霸王条款”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等。重庆市长寿区消委会将这些问题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了反馈,并呼吁强化监管力度,建立汽车行业经营诚信档案,对出现不良记录的商家及时处理和予以曝光;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违法、失信企业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实施信用提示、信用预警和信用降级;尽快制订并推广汽车买卖销售合同示范文本,采用统一规定的格式规范汽车经销商的操作流程和合同标准,从源头杜绝“霸王条款”的发生。 (蒋耀锋 刘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