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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钉子户”也是纵容的结果
作者:戴先任


  3年来,北京环保部门虽然多次对巴威公司的污染行为开出罚单,但并没起到让污染企业停止排污的作用。巴威能变成污染“钉子户”,与环保部门的这种“纵容式”罚款,也有莫大关系。

■戴先任

  因多年持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VOCs,雾霾重要成分PM2.5的一种前体物),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巴威公司)日前收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60万元。这是北京市大气类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最大罚单”和首张“翻倍罚单”,也是这家污染“钉子户”2012年以来连续3年因同一违法行为被罚 (据7月21日《经济参考报》报道)。
  从2012年起,巴威公司连续3年接到北京环境监察总队4万元、4万元和30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公司却依然我行我素。而这次更是按照今年3月正式实施的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针对同一违法行为,采取“加倍处罚,上不封顶”的条例,对巴威公司处以60万元的罚款,已是北京市大气类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最大罚单”和首张“翻倍罚单”。但对这家总资产在30亿元的公司来说,可能还是不值一提,在不痛不痒的罚款面前,巴威公司情愿充当“钉子户”。
  3年来的处罚,不过如同放水养鱼,巴威的排污行为并没有丝毫收敛。对排污企业进行罚款,目的在于让排污企业停止污染行为。3年来,北京环保部门虽然多次对巴威的污染行为开出罚单,但并没起到让污染企业停止排污的作用。而巴威公司进行了持续多年的毫无保护措施的露天污染排放,为北京的严重雾霾天气作出了“贡献”。这样的罚款背离了本义,难怪网友对其质疑连连。巴威能变成污染“钉子户”,与环保部门的这种“纵容式”罚款,也有很大关系。
  现在虽然按照“加倍处罚,上不封顶”的办法予以处罚,但在这个过程中还是有个缓冲时间,比如如果巴威公司未能在8月1日前整改完毕,更将面临120万元的罚单。其实对这种财大气粗的排污“钉子户”,对《环保法》几乎置若罔闻,除了对其开经济罚单以外,是不是能采取责令其停产整顿,甚至吊销生产许可的更重、更有效的处罚呢?
  新《环保法》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进一步明确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环境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制度,建立了 “黑名单”、按日计罚等罚则。由此看来,环保部门在尽自己的监管之责时,并不是只有罚款一途。而对没能及时遏止排污企业的污染行为,环保部门也难辞其咎。
  如果在不断的罚款中,排污企业交了罚款,却毫无收敛,继续排污,像不像是污染企业拿钱买排污的资格?环保部门应该学习医生对病人采取的治疗方案,一套方案不行,就赶紧另换一套方案,直到奏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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