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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主 题 征 文 启 事
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建立诚信导航机制
作者:张艳


    ■张艳
  消费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企业信用监管是引导群众日常消费的“警示器”和“导航仪”,应把企业信用监管信息系统建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前哨所”和“检查站”,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把信用信息融入消费环节
  随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深入实施,企业信用监管信息的价值越来越明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快建立以市场主体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立建设框架,确定牵头单位,加强信息采集、资源使用、信息真伪甄别等工作。
  开通统一的失信投诉举报电话,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让全社会都得到认同和回应,才能充分发挥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真正引领各项工作的作用,体现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真正价值和用途。尤其是发挥好其在引导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加强消费警示和导航的积极作用。
  加强对市场主体失信信息的掌握,让消费者真正进入数据时代,把信用信息理念渗透到消费的各个环节,把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前哨所”和“检查站”,引导公众科学消费。消费者只要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就可以知道企业诚信水平如何,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打造综合性网络管理平台
  在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形势下,企业信用监管要创新模式,打造出以企业自律为基础,以部门监管为核心,以社会监督为保障的三位一体的市场监管体系。因此要集中力量积极打造集网上亮照、信用公示、电子政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平台。
  开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模块,归集各方资源,形成以工商数据为基础的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该平台,企业可以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网上亮照经营,网上年报等工商业务。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甄别企业诚信情况,使企业的信用状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倒逼企业诚信经营。
  实施执法人员监管认领制度,每一户企业在业务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后,监管信息显示在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待办事宜页面,监管人员依据规定,直接进入辖区经济户口电子监管名录,建立监管基础数据。并设置认领时限,对超时认领的,系统自动发出黄、红牌警示提醒信号,强化主动作为和责任担当意识,促进信用监管真正落实到位。
  在制度层面确立了“谁许可、谁监管”的工作格局,并开设后续监管模块,形成与各许可部门一一对应的经营范围关键词目录。把企业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制假售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价格垄断、侵犯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信息录入名录,纳入信用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库及失信黑名单数据库。建立集工商业务咨询、消费者维权投诉、经济违法举报、行政效能投诉于一体的政府服务热线,有效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信用记录比广告更管用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激发了市场活力,各类市场主体数量呈明显增长趋势,市场主体变化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企业信用信息的需求,查询市场主体的情况也渐渐成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手段。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让诚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要以“经济户口数据库”为基础,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互通的信息公示平台,包括企业身份信息、许可资质信息等企业基础信息。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把有违法行为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上予以公示,通过社会监督,提升企业信用信息监管的科学监管水平。
  整合后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成为管理市场秩序的“参谋部”,是考察商事主体信用情况的“度量计”,在经济生活中引导公众消费选择的“导航仪”。
  消费者在决定购买或接受某项服务时,只要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就可以核实企业的信息情况,考量其经营状况。如果企业长期存在不良记录,不仅无法从银行贷款,无法参加行业协会的评优评先,消费者和客户也会对其“敬而远之”,而诚信企业则有了更多的交易机会和被选择的机会。这样,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给予了消费者很好的把关和指导作用,让消费者真正从冲动消费走向理性消费、从印象型消费走向审视信用消费,把商家完全置于公众的视野之下。
  真金不怕火炼,用企业信用信息来进行评判和说理,用数据说话,用信用说话,比做什么广告和促销都更具有说服力,也更务实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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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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