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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消费 ●无照经营 ●漫天要价 ●胡乱发卡
辽宁对美发美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作者:王文郁


    ■本报记者 王文郁

  记者近日获悉,经过对辽宁省内美发美容行业的调研,近日由辽宁省工商局、省服务业委员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联合开展的对美发美容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已经进入到了集中整治阶段,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10月31日。

多部门统筹行动

  据悉,为了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由上述5家单位联合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既统筹组织整治行动,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其中,辽宁省工商局主要负责协调整治行动工作,重点整治强制消费、虚假宣传、不明码实价、不出具服务凭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主要负责整治预付卡消费中的问题、规范预付卡发行、加强行业管理、组织企业等级评定等工作;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加强对美发美容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评价工作;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负责重点整治无卫生许可证、超许可经营的问题;辽宁省美发美容行业协会主要负责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行业监督、引导行业规范,协助开展企业等级评定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积极引导具备经营条件的无证照经营者办理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促进其合法经营、规范发展;对不具备办理许可证条件和无证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予以取缔。对冒用他人名义的经营者、不具备资格的美发美容培训教育机构,进行调查和处理;对具备办学资格的美发美容培训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和广告发布进行规范,从而净化美发美容行业市场经营环境。

重点查处5种违规行为

  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了解到,对于美发美容消费服务中的热点问题,查处方向分为5个重点:一是查处利用广告或其他手段对商品质量、价格、功效、适用范围以及服务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二是查处未经许可开展医疗美容手术及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三是查处采用格式合同条款免除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责任、财产损失责任,以及加重消费者责任和利用合同欺诈的行为;四是查处强制消费者消费或者收费前不明示的行为;五是查处销售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标准文号、厂名和厂址商品,擅自分装、勾兑产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以往美发美容行业出现的预付卡消费纠纷较多,起因包括强制消费、经营者免责、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因素。专项整治行动将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9号),对符合条件的美发美容企业法人进行备案登记,重点检查提供预付卡消费服务的美发美容企业法人预付卡管理是否规范和符合相关要求。

以示范店带动诚信经营

  专项整治只是手段,目的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行业服务质量。美发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表示,要强化对美发美容服务的质量监督和管理,认真执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大力推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培训等制度,开展星级评定,积极推进美发美容行业“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进一步优化行业公平竞争环境,切实保障服务质量。
  在整治的同时,积极引导美发美容行业经营者依据行业经营规范的要求,自律规范经营,包括必须公示证照,以便消费者了解企业资信状况;经营者采用公示板、价目单(册)等形式公示服务和商品价格,做到明码实价,不得在明示的价格和项目外向消费者收费,依消费者要求提供消费清单以及发票等消费凭据;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必须以公示或者其他方式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承诺信息的情况;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不合格退市等有关产品质量义务,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和解制度,及时处理消费争议,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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