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名为免费旅游实为卖保健品
老年人谨防免费游陷阱
作者:黄玮晶 黄劼


    ■黄玮晶 本报记者 黄劼
  针对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打着免费出游幌子高价推销保健品现象,广东省佛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老年人谨防免费旅游陷阱。
  不久前,广东省佛山市一名80多岁独居的王老伯告诉在外地工作的家人,他准备参加民生普瑞宝益生菌健品公司组织的免费杭州5日游,还有朋友同行。其家人知晓后心存疑虑,因为王老伯几乎没有什么社会交往。等到家人连夜赶回家才发现,一名自称是民生普瑞宝益生菌健品公司员工的陌生人留宿家中,准备第二天一早一起去机场乘机。
  原来在此行之前,王老伯长期购买那位推销人员推销的保健品,也参加过一日免费游,因此对那位推销人员颇为信任。家人再三询问仍然觉得疑问重重,就在大家准备报警的时候,那位推销人员匆匆离开了。
  次日一早,王老伯的家人去上述保健品公司探访,发现该公司办公场所没有挂牌,其所在大厦的保安证实,所谓的民生普瑞宝益生菌健品公司早已搬离。
  针对此类情况,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柏华认为,以安排免费旅游等方式推销保健品的行为,涉嫌违规经营,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有欺诈之嫌。根据《旅游法》规定,只有经旅游主管部门许可设立的旅行社可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而保健品推销企业并无相关资质。此外,免费旅游虽然看上去免费,但实际上则是通过旅游过程中高价推销保健品来赚取高额利润,甚至有可能出现推销的保健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
  杨柏华还指出,保健品推销企业组织老人出游,由于老人体质普遍较差,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存在安全隐患。保健品推销企业如未与相关旅行社依法签订旅游合同,未替参加的老人购买相关保险,也没有在组织旅游过程中履行告知、警示等安全保障义务,一旦发生意外,造成参加者损害的,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相应的补充责任。
  广东佛山市消委会提醒老年消费者,对于保健品销售企业用免费旅游等涉嫌违法的方式进行推销的行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免上当受骗。如果参加非常规旅游活动,出行前一定要注意检查自身的健康状况,最好有亲属同行。其次,要告知亲属,留下活动组织方的详细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弄清楚活动组织方是否购买相关保险,是否由旅行社提供旅游服务。在出游中,如有购物,要保留有效购物凭证,遭遇侵权及时向消委会或向法院等提起维权。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4 版:要闻·警示】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名为免费旅游实为卖保健品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