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国丰牌
厂家:山东省国丰机械有限公司
问题:掉链、发动机烧油、油箱漏油、
农户:1户
结果:农户和经销商达成和解
■本报记者 尹训银
“刚买的收割机,使用20多天,维修30多次。”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的马先生向本报投诉,他购买的一台“国丰牌”玉米联合收割机几乎是天天坏天天修,20多天修了30多次。
今年6月28日,马先生在滨州市惠民县东方农机公司,购买一台由山东国丰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国丰”牌玉米联合收割机。马先生说,这台玉米收割机每天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坏损和毛病,不能正常工作。第一次出现故障是在济南章丘,打电话给当地的三包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不在修理范围不给修理。收割机在章丘“带病”工作两天后,回到滨州市惠民县后,维修人员上门维修,内轴承坏4次,链条也换了5条。修好了不到5天,油箱又开始漏油,维修人员刚修好油箱漏油,噪音却非常大。旧故障还没修好,新故障又出现,一会是发动机烧机油,换了油箱,油表显示不准,换过传感器,油表还是不准,收割机总在持续的修理之中。马先生说20多天的时间里,收割机链条大约换了10多条,轴承换了好几个。“一台新的收割机,怎么能天天坏天天修呢?”马先生说。
接到马先生的投诉后,本报记者与经销商联系,经销商王经理告诉记者,马先生买的收割机大概修理了七八次,基本上都是一些小毛病,而且这些毛病也都是因为使用不当造成的。山东国丰机械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厂家在惠民县有一个专门负责销售和维修的团队,马先生收割机的情况,应该是保养不当,加上当地维修人员的维修技术水平不高造成的,收割机出现了问题,商家厂家都有责任、有义务去给客户维修。至于收割机能不能退或者是换,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谢凯凯律师认为,此起投诉中收割机出现的问题应分开来看,如果是马先生使用不当或者未及时按规定保养等行为造成的,那么马先生对于自己的损失是有责任的;但如果是经销商的机械本身就存在问题,还未尽到及时修复的义务,那么收割机在出现故障后,不能正常收割玉米,农机公司未及时履行维修义务,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农机公司在对收割机进行维修后,还应依法赔偿马先生由此所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在本报记者对马先生的投诉介入调查后,10月16日,马先生告知记者,经销商已和他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