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陕西省西安市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作者:周余涛 党思琦


  本报西安讯(党思琦 记者周余涛)近日,陕西省西安市质监部门召开西安市高新区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试点项目启动会,在西安市首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项目具体由西安市质监局高新区分局委托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承担整体运营。
  在西安市推行的电梯责任保险项目中,将“谁投保、谁受益”变为“一方投保,各方受益”,就是电梯的使用人、维保单位、管理人等任意一方投保,各方自动成为被保险人,避免由于电梯事故责任不清,遭遇拒赔的情况。
  在赔偿责任上,无论事故的责任在谁,都将按照保险公司的合同先行赔付,再去向相关责任方追偿。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解决赔偿问题,有效解决了发生纠纷的可能性。
  在事故定责定损方面,创新设计了新的定责定损机制,由“保险公司单方定损”变为“事故赔偿处理中心共同定损”。对重大、有争议的案件,由质监、企业代表、行业专家、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公司,共同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事故鉴定。
  在投保方式上,“人工投保签单”变为“网络平台签单流程”。传统人工投保签单方式耗时耗力,容易出错,电梯责任保险项目专门开发了特种设备保险网(www.chinasequipins.com)直接投保,同时,该项目也可现场投保。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要闻·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陕西省西安市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